配備拽繩的火炮一般都是大口徑重炮,70口徑以下的火炮, 以現代鋼鐵工業鑄造的炮管下,威力不足以造成嚴重的炸膛事故,而大口徑火炮需要在前幾發,使用栓繩擊發,主要有三個原因,新裝備或者長期未射擊的火炮屬于冷炮,火炮進陣地后進行的第一次實彈發射,此時藥溫不穩定,炮膛溫度低,駐退機和復進機都沒有被良好潤滑,支撐座盤和駐鋤與土地結合不嚴,火炮技術狀態和穩定性比較低,容易發生炸膛或掀翻炮位等事故,通常要求在前三發射擊時,二炮手在距離火炮后方十多米使用拉火繩發射,以確保人員安全,隨后如果性能穩定,才能持續射擊,火炮裝備在長途行軍以后,進入陣地射擊,前三發必須使用拉火繩擊發,因為長途行軍,火炮不能保證沒有被碰撞,各部件是否性能完好,也是為了安全起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