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肯定一點,女性在受到侵犯后,無論是行為人主動提出賠償,還是受害者向行為人索要賠償,都是合理合法。因為法律有規定:當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在遇受到不法傷害時,有權向侵權者索取賠償!
說一個例子。長沙滿哥高某一日在酒吧結識武漢妹子常某。兩人頗為投緣,就一起喝酒聊天。常某喝醉后,高某把她帶至一賓館,欲與之發生性關系。常某拒絕不同意,高某就霸王硬上弓,發泄了獸欲。
事畢后,高某主動轉帳5000元給常某作補償。常某沒說什么,照單收下。凌晨五點,高某再次與常某發生關系,常某沒有拒絕。但當高某事畢后去洗浴時,常某發現高某偷偷錄下了兩人的性愛視頻,一是擔心公布出去名譽受損,二是怕高某反過來告她敲詐勒索罪,就果斷報警。
最后警方通過對兩人分別訊問,并提取相關電子監控錄像證據和現場痕跡及常某身體檢查等等結果,認定高某第一次與常某發生關系是涉嫌強奸。第二次是雙方自愿不違法。最終高某獲刑四年有期徒刑。
由此可見,強奸案發生后,女子向行為人索要一定數量的經濟補償白,如果女子不再告發報警,并主動消除了現場和證據,那就是皆大歡喜,各安天命。如果女子索賠后仍然報警,證據確鑿,男子妥妥的強奸罪,并不影響定罪量刑。因為強奸罪的兩個要件:一是違背婦女意愿,二是實質進入。只要符合這兩點,就是犯下強奸罪。
守住底線很根本。碰觸紅線是違法,觸摸高壓線是自取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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