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工作20多年的警察,我必須指出事情處理的三個關鍵點:一是被人打傷后,有沒有報警?二是您和對方私了的行為,警察有沒有介入?三是您的具體傷情是什么?
我是@職場取經閣,關于您的提問,我依據法律和現實給與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被人打傷后,要不要報警處理的問題
法律是堅決保護公民個人生命健康權和合法財產權的。換句話說,一旦公民的生命健康或者合法財產受到侵害,法律會幫助維權的。
被人打傷后,一般會出現以下情況:
一是不報警,直接和對方談判處理。這種處理方式談不上對與錯,只要雙方能談攏、打成協議并履行,也算是不錯的處理方式。但是,存在的問題是需要雙方一遍又一遍的談,不僅花費大量時間,還有可能久拖不決。
二是不報警,直接走法院起訴。這種處理方式是法律支持的一種方式,但是被打者會碰到兩大難題:一是被打者需要承擔舉證責任,也就是證明傷情是對方造成的;二是法院起訴只能追究對方的經濟賠償責任,不能追究對方打人的治安或者刑事責任。
三是報警處理。這種處理方式的優點在于:一是由警察承擔舉證責任,被打者不用過多擔心;二是一旦報警,打人者必須承擔打人的刑事或者治安責任;三是處理時間快,一般1至2個月內處理完畢。
綜上,報警是最科學的方式,減少了被打者的維權成本,能夠爭取到最好的處理結果。
二、被人打傷后,對方不愿意私了的問題
法律上,對于一般的人身傷害案件,也就是所謂的打架斗毆等行為,有一個調解的程序。說穿了,就是派出所組織雙方進行談判,商量處理結果,可以理解為警察介入下的私了。
對方不愿意私了,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沒有報警情況下的私了。這種情況下,對方不愿意私了,除了哭哭鬧鬧,你是沒有任何辦法的。但是,請注意,如果對方不愿意私了的時間在6個月以內,你還是可以報警處理的。
二是報警情況下的私了。這種情況下,派出所組織調解,對方不愿意或者不接受調解的內容,派出所會依法追究對方的治安或者刑事責任。然后,您拿著處罰決定書和傷情鑒定去法院申請經濟賠償即可,對方占不到任何便宜。
綜上,只有警察介入的私了,后續才能繼續跟進維護自己的權益,個人的私了行為風險很大。
三、給您的建議
被人打傷后,千萬不要被對方欺騙,認為對方態度好,會主動賠償,對方很有可能和您玩心理戰,給你來個久拖不決,拖著拖著就不管了。
所以,您的標準處理程序,應該是:
(一)報警。所謂民不告官不究,第一時間報警,讓警察搜集有關證據,證明就是對方打的,傷情就是對方造成的。請細品,這是兩個概念。
(二)做傷情鑒定。傷情鑒定才是最有證明力的證據,對于一般案件,派出所也會根據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處理案件,但是傷情鑒定才是最科學、對被打者最有利的。請注意,傷情鑒定,被打者是不需要承擔費用的。
(三)做好起訴準備。如果對方寧可被治安處罰,也不愿意接受調解,您要做好去法院起訴的心理準備,法院起訴的目的主要是追究您的經濟損失。請注意:派出所處罰完畢后,法院可以直接將派出所獲取的有關證據,直接作為審判依據的,案情簡化了很多。
綜上,對方不愿意私了,不要擔心,該治病治病,該休養休養,對方該承擔的、該賠償的,一分都不會少。
我是@職場取經閣,需要特別提醒下,盡管報警后,警察負有舉證責任,但是防止事情發生變化,您自己也要力所能及的收集有關證據,或者提醒警察有證人作證等,只要把這些證據齊全了,對方是逃避不了法律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