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有發生過,有的跌得還更多。
房價突降40%,當然是件相當郁悶的事,在這樣的情況下,可能有兩件事會發生。
一是找開發商理論,期待賠償差價。
一個項目房價一降,前期的業主心理可能就不太平衡了,但跟蘋果手機一樣房子也是商品,從1998年中國房地產全面進入商品房時代即是如此。商品這東西,降價就補差價,除了特別約定外,恐怕是行不通的。
買房有合同,假如違反承諾,比如精裝標準,比如房屋質量,是可以依法展開維權的。降價基本不會在合同的約定之例。不過,也有開發商補償了一些差價,這是開發商從自身品牌著想,不想與業主完全對立起來。
從大道理上講,降房價是好事,可不能因為自身利益受損而阻止房企降價。
二是不想繼續還貸了,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斷供”。
這樣的作法很是非理性。房價跌去40%,100萬價值的房子只值60萬,但價值還在那里?,F在貸款都是以房子作為抵押的,如果100萬房子貸了70萬的款,那么房子被法院收走拍賣償付銀行欠款外,還得以其他的個人或家庭資產來把余下的銀行欠款給補上。這個是賴不了的,真這樣做了,結果很可能是雞飛蛋打。
碰到房價大幅度下跌了,剛需要做的可能只有是平衡好心態,反正這房子也是用來住的。如果當初買房時沒有足夠償還能力,冒然購房外,也不要非理性處理。
要說的,房價普遍大降并不是個好信號,有可能引發金融體系的危機,有評估顯示,房價下降30%銀行將增加1萬億元的壞帳。金融崩盤傳導到各個層面,最終將令經濟衰退、失業率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