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以后,干部和工勤人員會實行相同的安置政策,不會因為你身份不同而有所區別。
隨著事業單位的改革,一些生產經營性的事業單位會被取消事業單位屬性,逐步改為企業化管理,參與市場競爭。改制后的人員工資待遇完全由企業負擔,當地財政不再承擔。事業單位改為企業以后,最重要的問題就是人員安置問題,這也是關系我們切身利益的最大的問題。
在人員安置方面會涉及到三種情況:
一是對原來事業單位的領導人員來說。有的自愿選擇到企業任職,那么就會被安排到企業工作,有的不愿意到企業任職,那么就會轉任到其他事業單位工作。
第二種情況就是分流部分人員。也就是說,除了領導干部以外,部分普通身份的事業人員也是有機會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的,而不用完全轉為企業。
第三種情況就是原來事業單位人員全部劃轉為企業管理。劃轉為企業管理后的這些人,不再具備事業編制,和社會上其他在企業工作的人是完全一樣的。
當然了,不同地區不同單位采取的措施也不同。有的地方或單位,在企業改制前會分流一大部分事業人員,剩下的再轉為企業管理,但有的地方或單位比較激進,只要涉及到事業單位轉企的所有人員,全部必須轉為企業管理,這就看你當地具體執行情況了。
轉化為企業以后,就不再區分干部身份和工勤身份了。
干部身份是當前機關事業單位存在的特有管理制度,到了企業以后,大家都是一樣的,有沒有干部身份就不再那么重要了。
比如,曾經就有一個朋友反應,他原來所在的單位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他具有干部身份,在原來事業單位屬于股長,他有個同事是工勤身份,在原來的事業單位沒有職務。但轉為企業以后,他現在只是企業下屬部門的一個副職,而那個工勤人員深得領導賞識,現在已經是部門正職了。也就是說,企業是不區分你是不是具備好不身份的。
總之,事業單位轉企時,一般都會采取相同的安置政策啊,不會區分干部身份、工勤身份,轉為企業以后的發展也與干部身份沒有關系。
當然了,如何分流安置還需要看你當地的具體政策,畢竟,決定權在你當地制定政策的部門。歡迎關注頭條號“中省直遴選”,有問題歡迎私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