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娶江蘇鹽城的女子,一般按照新郎當地的風俗辦啊。不過,也得考慮到鹽城的風俗。
在兒女婚嫁的問題上,鹽城人古尊納親、問吉、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等“六禮”,但是到如今,有的被舍棄,有的還在傳承,有了很大的變化,并且賦予時代息和本地風土人情的一些內容,形成了鮮明的特色。主要通行“十親”。
一是提親。男女雙方看中了對方,一般要請一個媒人上門當說客,撮合雙方締結良緣。媒人要周旋于雙方家長之間,幫雙方牽線搭橋。事成之后享受謝媒酒,還要加現媒金和一條褲子。
二是相親。雙方在媒人的安排之下進行接觸。一般是媒婆通知女方,男方要來看了。男方要準備一些禮品,女方則會燒茶招待。如果男方看中了,一口飲掉茶,如果看不中,很快告辭走人;而女方相中男方了,則會收下禮品,相不中,則將禮品悉數請媒送還。
三是訪親。男方雙方基本滿意的情況下,會通過其他途徑打聽對方家庭的狀況,主要打聽的是是否有生理缺陷、個人作風品行等。
四是會親。雙方(包括家長)通過媒婆來會面,商談下一步的事情。如果女的隨父母上男方的門,男方一般要包紅包,現在一般包含“8”“6”“9”的數,或者1000元,寓意明了。
五是定親。也叫定婚。男方選日子邀請女方父母為兒女舉行婚姻簽約儀式,要點蠟燭放鞭炮通知四方。男方要送上重禮,煙酒衣服等。定親后一般不能反悔,否則要受輿論譴責。
六是求親。男女雙方交往一段時間后,通過媒人向對方提出完婚請求。對方同意后,男方會請人“看日子”,并把完婚的時間寫在紅紙上通知女方,這也叫“送日子”,主要讓女方做好出嫁準備工作。
七是迎親。就是大喜之日,新郎迎娶女方過門。陣容人數要成雙,家里要放鞭炮,還要帶上茶食、肋條肉、魚等。中午女方招待,新郎不可貪杯失態。飯后出發,須趕在太陽落山之前到家。有的地方還流行當天“回門”。而鹽城的東臺大豐等地,流行夜里帶新娘。新郎半夜摸到岳父家,次日凌晨才能接走新娘,主要是認為結婚禁忌多,怕別人指指點點的不吉利。
八是送親。女方出嫁女兒,會派出家庭中有身份地位的人對姑娘遠嫁護送,現在一般是新娘的哥哥或弟弟等。到了男方家,會被尊為上賓。
九是成親。現在一般在酒店辦,由司儀主持,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等,還要吃合巹酒再入洞房。
十是認親。男女雙方借著成親,由家長領著認識前來道賀的親戚,親戚需要給新人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