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480年開始到1780年,中世紀歐洲的“獵殺女巫”運動持續了三百年。期間,誰要是跟“巫師”掛上邊兒,就等于被宣判了死刑,無數名女性被指控為“巫師”遭受審判,絕望地在酷刑中死去。

“獵殺女巫”背后的真相是什么?
關于中世紀歐洲“獵殺女巫”運動成因的說法有很多,最流行的說法有兩種:
- 第一種是,有人說是男性在“婦女解放”的過程中,集體對女性實施的“殲滅戰”;
- 第二種是,巫師是魔鬼的同盟,是基督教的“天然敵人”,因此,基督教組織為了維護教皇權力與社會安定,必須對“異端”進行嚴厲的審判。
這兩種說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二者不足以說明“獵殺女王”的背后全部的真相。
將“獵殺女巫”,解釋為男性集體對女性實施的“殲滅戰”,實在牽強附會
人類歷史上,任何群體性迫害事件,都必須有一個仇恨的種子。
在中世紀歐洲,相比于男性,女性在不管是在社會還是在家庭中,地位還是很低。因此,女性作為一個群體,還無法針對男性的權力發動“侵略戰爭”,男性對女性的群體仇恨也就無從談起。

況且,根據事后的統計,在“獵殺女巫”的過程中,因為被指認為“巫師”,淪為犧牲品的不僅僅是女性。大約有20%的男性,在“獵殺女巫”的過程中也被指認為“男覡”,而遭受審判。
顯然,“獵殺女巫”運動,并不能認為是男性集體對女性的仇恨。
“獵殺女巫”,是基督教會為了維護教皇權力與社會安定,而對異端進行的嚴厲審判?
“獵殺女巫”的發起者,是基督教會。
因為基督教會認為,巫師們與魔鬼勾結,存在著背棄上帝和背棄教會的罪行。女巫更是被認為已經倒戈與魔鬼為伍,跟上帝作對。女巫的神秘知識和巫術能力都是來源于魔鬼,與魔鬼的結合,使得女巫能夠實行害人的巫術。
根據當時人的理解,女巫和男覡一直都是魔鬼的同盟者,因而是基督教“天然的”敵人。因此, 對女巫的審判和對異端的審判存在著密切的同源關系。
公元1478年,西班牙就開始建立了宗教裁判所,以殘酷的手段懲罰異端。天主教對異端的審判,所涉及的主要是在思想觀念上對基督教信仰的侵害,也就是“異端”所持的信仰,違背了天主教教會的學說。
然而,教會對女巫的審判,則跟對通常的“異端”還有所不同。他們對通常的“異端”所質控的是基于他們的思想觀念,始終未涉及明確具體的物質性損害。但是,對“女巫”的指控都有明確的物質性損害。而且,這些物質性損害都是女巫通過其邪惡的巫術力量造成的。
比如,他們說女巫和魔鬼的結合,能帶來自然災害,令害蟲肆虐,使牲畜中邪,讓糧食歉收,給人們帶來疾病、瘟疫,甚至還能使男性陽痿,使得女性不孕。

就連后來宗教改革領袖馬丁·路德,也為女巫下了定義:
她們“與邪惡的魔鬼通奸,偷別人的牛奶,能帶來暴風雨,騎著公羊和掃帚,能披著披風飛起來,能將人射死,使人癱瘓,讓植物枯萎,能折磨搖籃中的嬰孩,對人施加魔咒,諸如此類?!?/p>
1484年12月5日,天主教教皇英諾森八世頒布了一個臭名昭著的詔“Summis Desiderantes”,德語意為“最熱切的渴望”。
這個詔書,是官方正式開始確認女巫存在的標志,也成為眾者所知的“女巫詔書”。
在詔書中,教皇英諾森八世表達了自己對于異端和巫術工作的悲哀和憂郁,特別是對于德意志地區的工作尤為不滿,他命令所有的主教和地方的王侯,要以至高的熱情去支持宗教裁判所的審判官,并采取措施根除這些害蟲。
就這樣,女巫成為了人人得而誅之的全民公敵。由于女巫所造成的損害,是具體的物質性的損害。所以,對女巫的審判,也由世俗的法庭進行。
如此看來,在天主教會的眼中,女巫對教會的侵害,似乎比異端的侵害要少。因此,教會將對女巫的審判,轉交給了世俗法庭,但是教會可以參與審判,提出自己的意見。
教會只是提醒人們:女巫與魔鬼是同謀,怎么處置她們,你們自己決定。就這樣,教會在人們的心里點了把火就不管了,任由這星星點點的火焰,連起成燎原之勢。
就這樣,對異端的群體性審判,原本還僅限于西班牙地區。但是,教會也未曾想到,他們點的這把火,會發展為持續300年的“獵殺女巫”運動。人們關于女巫的幻想,卻成為了一個席卷整個歐洲的現象,甚至傳到了南美洲。
在教會統治下的地區,人們關于女巫的幻想經常尤為瘋狂,開始自發地尋找,并揪出“藏”在自己身邊的“女巫”,然后對其審判,實施酷刑。

從檢舉“女巫”,到審判,實施酷刑,很少有教會神職人員參與的身影,這些幾乎都是民間自發的行為。教會是確認了“女巫”的存在,并提出了對其進行審判的倡議。但“獵殺女巫”成為一個規模如此之大,時間持久的運動,并不是教會的作用結果。真正對女巫進行檢舉,實施審判、酷刑的是廣大的平民。
因此,“獵殺女巫”運動,之所以持續300年,影響范圍如此之廣,其背后還有隱藏著一個群眾角度的真相:大眾對女巫的群體妄想。這種對“女巫”的群體性質幻想,導致了普通大眾對“女巫”的自發性迫害。
大眾對女巫的群體妄想
三百年間,歐洲人基于女巫妄想所造成的犧牲品的人數,歷史上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記載。但根據歷史學者的估計,從幾萬到幾十萬的都有可能。這個人數與當時歐洲極低的人口密度的對比,令人難以置信。
這讓人不禁感到疑惑,中世紀歐洲難道有這么多的“女巫”嗎?誰是女巫呢?
在啟蒙時代之前,雖然歐洲處于“一神教”的基督教世界,但是,神雖然只有一個,魔鬼、惡靈卻有很多,泛靈論的觀念在民間依舊流行。
因此,那些保有古老占卜術、傳統醫術,甚至佩戴異教護身符的人,最初被指認成了“女巫”。一旦被告發,被告發者就會被迅速抓捕并遭受審判。
一開始,審判者對被逮捕者的問訊,還保持溫和友善,并催促后者承認自己是一個女巫。被逮捕者面對如此莫名其妙的質控(用巫術傷人、制造災害和疾病等),都會否認自己實施了如此嚴重的犯罪行為。他們很清楚,一旦承認這些罪行,通常是會被判處死刑。
被捕者拒不承認,接下來為其準備的就是酷刑,也被稱為“酷刑式審問”。
首先,被審問者被脫去衣物,剃光她們身體上的所有毛發,目的是讓她身上可能佩戴的巫術護符無處可藏。
直到近代,在德意志的一些偏遠地區,人們也會剃光被審問者身體上的所有毛發,特別是其私處的毛發。這完全是有傷風化的下流行為,即便如此,宗教裁判所的審判官,還是會下令剃光被審問者身體上的所有毛發。

如果被捕者還不認罪,審問者就會對其實施酷刑,并伴隨著逼供目的的提問。具體的刑罰,太殘忍我們就不說了,具體可以根據我們古代的酷刑自己腦補,行刑方式都大同小異。
通常,這些酷刑都會伴隨著審判者的提問。
詭計多端審判官,會對被捕者進行誆騙蒙蔽式的指控:問她是否定期地進行禮拜,或者是否缺席過?再虔誠的教徒,也會有缺席禮拜的時候,這樣的提問就是誘導陪審的大眾,相信被捕者對上帝不夠虔誠,才會與魔鬼同流合污。
然后,審判者會問她是否相信巫術?是否知道一些進行巫術的方法?她是否曾幫助制造過霧或者毛蟲?還有很多諸如此類的問題。
這個時候,被告已經在痛苦中崩潰,大多會承認這些問題。
到這個時候,審判者必定會將審判推向他們預想的高潮,提問的問題就比較嚴重了:是否曾經飛起來過?她所遇見的魔鬼是什么樣子的?是否曾跟魔鬼淫亂過?發生的過程是怎樣的?魔鬼摸起來感覺如何?她是否曾接受過魔鬼的精液?諸如此類的問題,不一而足。
此時,神志不清的被告只想早點結束審判,快快解脫。但審判者并不急著送她去見上帝。他們還會將問題升級:多久去一次墳地,幫助(魔鬼)把小孩的尸體挖出來?怎么食用的小孩?是烹了,煮了,還是煎了?是否美味可口?如何讓其變得病危的?怎樣讓男人失去性能力的?這些具體的問題。
在今人看來,這審判場面和過程是何其的荒唐!然而,當時的歷史背景下,這些千篇一律的指控和供認,和對“女巫”充滿妄想的瘋狂迫害的偏見和成見,讓我們對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人類的群體性妄想到底有多么可怕?其實,在人類的歷史上,這樣的事件并不少見。相比于“獵殺女巫”,在上世紀的蘇聯,斯大林搞的“肅清”運動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為了防止這種群體性妄想事件再次發生,我們有必要對這樣的歷史進行反思?;乜础矮C殺女巫”這段歷史時,人們普遍將責任拋給天主教會,還有腐化墮落的“司法裁判”,在道德上對他們進行憤怒的指責。
然而,道德上的憤怒,并不能幫助我們更深刻地理解人類關于群體性謀殺的妄想。有時候,道德上的憤怒反而會阻礙我們對事物本身的理解。正如我們今天的互聯網,道德的憤怒一經傳導,便成為了人們發泄情緒一個“場”,真相反而被淹沒了。
那么,“關于獵殺女巫”背后,人們群體性妄想的真相是什么呢?
答案是“人心”,每個人的心中都住著那個“魔鬼”。
在中世紀的歐洲,天主教會把持著精神生活。不管是普通市民,還是農村的農民,他們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除去,吃飯和睡覺,人們沒有任何消遣和娛樂活動。
對于廣大的人民大眾而言,他們大多數并不識字,唯一的消遣活動就是做禮拜。他們的精神世界中,除了宗教就是一片空白。
天主教教會的無數規定和限制,將人們的身心束縛的死死的。人們的生活受到持續的貧困、壓抑的工作和對于刑罰的恐懼的強烈影響。除了天堂之外,人們缺少對于改善環境和境況的希望。
在這種陰郁絕望、毫無出路的生活之外,人們對于一再爆發的災害和災禍也十分恐懼。瘟疫、戰爭、饑荒或者火災,頻頻將人們的生活置于黑暗之中,而他們在面臨這些境況時根本就無能為力。他們唯一所能做的就是祈禱,將其訴諸可能的魔法觀念。
仇恨、羨慕、嫉妒和復仇的欲望,在沉悶壓抑的環境氛圍下,不斷地生長,并逐漸發展出各種形式的侵害。這些情感沖動就像是一股沉積在人們心中的氣體,規章和規定越是抑制,將來就越是會爆發出驚人的力量。
可以預料的是,這些積郁的情感一旦有了一個合法的發泄途徑,那么這些被壓抑著的強烈情感必定會傾瀉而出。
雖然,教會宣傳的那虔敬圣徒式生活,為人們的現世生活確立了標準。但是,普通人根本就不可能達到圣徒的那種具有神圣性的生活。
所以,人們要不斷地與使自己內心受到折磨的罪責感作斗爭。因此,人們憎恨自己生命中的“俗世”部分,因為“俗世”部分不斷地誘惑著自己,阻礙自己成為圣徒。
因此,普通人始終急切地需要“替罪羊”,以把自己的罪責轉予他,將自己心中受到壓抑的情感釋放。
在16世紀末,一種融合了侵害性、自我的仇恨感、恐懼感和罪責感的強大潛能積聚了起來。這種潛能助推了宗教改革運動,同時伴隨著對與其不同世界觀的敵人的迫害,及其潛在的仇恨情感。
關于人們對女巫的妄想,究竟是哪一種因素導致了人們對女巫普遍性的瘋狂迫害?對此,我們幾乎給不出一個明確的答案。這個問題似乎亦難探究,就像雪崩的產生到底是由于一只巖羚羊在上面踩踏了一腳,還是由于一只飛鳥在上面振翅一拍所引起的問題一樣。
破壞性潛能的爆發可能是由某個關鍵因素所導致;這個關鍵因素可能本身就孕育于事件之中,抑或某個極小的誘因導致了這個關鍵因素的產生。
但可以肯定的是,“獵殺女巫”的背后,各個階層的民眾對于將自己的罪責感和憎惡感轉嫁他人的需求,是一個強有力的推動力。
在這種需求的作用下,不管是出于仇恨,嫉妒,甚至根本就是毫無理由的發泄,人們可以隨意舉報身邊的人是“女巫”。

一些被指認為“女巫”者,在刑訊逼供下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她們知道自己難逃一死,于是,便開始拖人下水,將已知或者潛在的告發者供人為“同謀”。
還有一些投機者,看多了打擊仇人,或為自己牟利的機會,便指使人誣告自己的打擊對象,借此來宣泄仇恨,或者侵吞他人的財產。
告發者大多數是女性,她們被清規戒律和父權文化壓制,沒有娛樂生活,不允許表達自我。或許,正是這種高度壓抑的成長環境讓她們走向癲狂。她們組成核心群體,假裝著抽搐、尖叫、在地上翻滾,聲稱自己看到了女巫、幽靈,中了某人的巫術。
在這過程中,她們逐漸意識到自己擁有的力量,憑借這種方式,可以隨意指控任何自己看不慣或者跟她有冤仇的人,也可能僅僅因為嫉妒某些人的外貌、能力或者地位而指控他人。審巫大會成為她們唯一的娛樂時光,只有在宗教狂熱中,她們才能成為焦點,才能放肆地表達自我。
就這樣,“女巫”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多,直至雪崩,無數無辜的人在這“雪崩”下失去了生命,成為人類歷史上的一個罪惡的污點。
結語
人們對女巫的妄想,造成無數人死亡和流血的行為,這種妄想具有崇高的目的嗎?
顯然不是。我們讀歷史時,必須要從歷史中學會反思。否則,那些被指認為“女巫”的無辜之人的死亡,亦是沒有意義的。
事實上,即使是當前我們所在的時代,尤其是互聯網上,仍然存在著可怕的中傷他人的妄想體系,并且已經造成了無數無辜的犧牲品。
因此,在這些新的妄想體系爆發出傷害他人的能量之前,我們必須及早地阻止新的妄想體系的萌芽和發展。若我們能認識到這一點,那么我們讀歷史的過程,便取得了非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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