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和零下100℃,說白了,就是兩種極端,極熱和極寒。
極寒和極熱的較量,更多的人認為極熱更恐怖,理由如下:
1、天冷可以穿衣服,天熱只能脫,脫光了,還是熱怎么辦,難道要脫皮?
2、如果必有一死,我選凍死。燙死會很痛,凍死的話,相對會好受一點。
3、低溫可以冷藏,可以采用人體冷凍技術先凍起來,過個幾十年,或許還能復活,即使活不了,科技高超的話,還能搞個DNA克隆。
4、極熱,可能尸首無存,啥都不剩。
5、100℃,相當于一鍋亂燉,不是活不活,而是加什么料的問題。
……
然而現實中,因低溫死亡的人更多。
理論歸理論,但事實上,極端天氣死亡的人中,低溫的死亡人數明顯比高溫多。
一項為期20年的研究發現,全球每年有超過500萬人死于極端溫度。
該研究主要為了研究,不同區域人們的最佳溫度。
研究分析了2000-2019年之間,43個國家共750個地方的天氣數據和死亡率。
數據表明:在這20年里,因低溫死亡的人數高于高溫死亡的人數。
在這些地方中,高溫死亡率最高的是東歐,而低溫死亡率最高的是撒哈拉以南非洲。
這些地方的日平均氣溫每10年就會增加0.26攝氏度,從這里也可以看出,全球氣溫確實在一直上升。
這樣的研究并不是個例。
另一個研究團隊,比對了13個國家,在2015年總共7400萬人的死亡檔案,結果發現,因低溫死亡的人數占7.3%,高溫死亡人數占0.4%,因低溫死亡人數是高溫死亡人數的20倍。
日常生活中,為什么低溫比高溫更可怕?
人體的最佳溫度保持在37℃左右,如果外界溫度過高或者過低,都會影響人體的正常運作。
唯一不同的,在一定范圍內,高溫,人體可以通過訓練慢慢適應,但低溫,是無法通過訓練適應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消防員。
火場溫度極高,很多時候消防員沒有穿戴防火服,就直接闖進火場救人,而且還要帶著各種裝備,不停地來回跑,他們就是經過訓練能適應一定高溫的人。
3名消防員還做過一個高溫實驗,將自己關在一輛在太陽下暴曬的汽車里,看看自己能堅持幾分鐘。
實驗開始時,體表37℃,車內約40℃;
實驗開始3分鐘,體表37℃,車里約43℃;
11分鐘,人體開始出現不適;
19分鐘,體表溫度上升,車里約48.5 ℃;
30分鐘,體表40.5 ℃, 車里約59.5 ℃;
46分鐘,體表 41 ℃,車里約62 ℃;
1小時,體表42.5℃,車里約64℃。
雖然出現了頭暈脫水等癥狀,但鑒于車內密閉沒有空氣的環境,消防員能堅持一小時,已經非常厲害了。
反觀,低溫,人體是很難忍受的,大多數死亡案例,當溫度還沒有達到極寒的程度時,就已經死亡了。
正常體溫降低2℃,人體就會出現各種癥狀,器官功能出現障礙,呼吸困難,肌肉不自主顫抖;
降低4℃的時候,就會出現意識模糊、嗜睡和失憶等癥狀;
降低9℃,就會出現幻覺,和正常行為不同,此時,人體雖然寒冷,但還是會出現脫衣服、挖地洞等怪異行為;
降低16℃,面臨的就是死亡。
那如果極端溫度是100℃和-100℃呢?
顯然,這兩個極端溫度,都是無法存活的。
-100℃,會導致人體細胞里的水分結冰,出現的冰晶,會直接將細胞戳破,導致細胞死亡。
除非采用人體冷凍技術,用特殊的防凍液替換細胞液,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在-196℃的溫度,也能保證機體在冷凍環境中繼續“存活”。
然而,目前這項技術并不成熟,第一例冷凍人詹姆斯·貝德福,原本應在2017年復活,但至今沒有任何消息,官方的說法是,目前他的身體狀況良好,因為還不能治愈癌癥,所以暫緩復活。
未來如何走向,很難說!
100℃,最大的問題是,會導致沒有液態水。
如果把現在的動物放在這個溫度里,直接就是一鍋水煮“肉”,生存也是不可能的。
最后
總的來說,在可控范圍內,人體承受高溫的能力要比低溫強。
但要論極端的天氣,比如上升幅度在100℃的那種,那極寒更安全些。
1967年,我們記錄到最低的溫度是-94.5℃,極寒我們并不陌生,而且我們有冷凍人的經驗,沒有液態水,至少還有冰塊。
然而,由于全球變暖,接下來的日子,我們都要慢慢適應不斷上升的氣溫。
此時,適者生存變得尤為重要,或許有一天,面對五六十度的高溫,人們也能怡然自得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