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觀點是:人老以后,做好以下四點,基本就可以做到不討人嫌。當然具體家庭情況,千差萬別,不能盡述,歡迎大家討論、補充。
一,良好的身體條件。這是一個硬件條件。人老以后,各種身體機能都會下降,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我們不苛求老人還能幫助子女干些什么,但最好生活能夠自理。現在社會生活節奏快,年輕人生活壓力大,城市尤其如此。一旦家里有生活無法自理的老人,年輕人的情況就會“雪上加霜”(土豪除外)。如果請護工,護工費就是一筆不菲的花銷,還牽涉到護工和家人相處,護工的服務是否到位、能不能讓人放心等問題。如果不請護工,那么至少得有一位年輕人全職或者兼職照顧老人。對一個家庭來講,一個年輕人無法全身心投入工作,就意味著家庭收入的減少,而且長時間,全身心的看護一個生活無法自理的老人,對看護者的身心都是一個折磨。所以說“久病床前無孝子”,這是一個無法回避的客觀事實。老年人想要不討人嫌,就要有一個好身體,至少能夠做到生活自理。當然這個硬件條件,也不是完全由個人決定的。但是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每個人都要管理好個人的身體健康,到年老之后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既能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也不給后輩添加額外的負擔,做到不討人嫌。
二,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很多家庭問題,歸根結底是經濟問題,在農村和經濟落后區域更明顯。贍養老人是每個公民的法定義務,這個不論從法律還是道德層面都不容置疑。但是如果老人完全沒有經濟能力,對于年輕人來講,客觀上是增加了經濟壓力。尤其是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在一個家庭物質資源有效的情況下,優先保障小的,因為他們是家庭的未來;之后再保障老的,因為他們對我們有養育之恩;能“刻薄”的只有自己。長此以往,年輕人面臨心里和經濟的雙重壓力。過去,在廣大農村,很多老人“老無所依”,就像是被時光遺忘和拋棄的人。現在,國家把農村60歲以上老人納入保障范圍,賦予了農村老人一定的經濟能力,緩解了年輕人的經濟壓力,緩和了家庭矛盾,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質量。
三,在能力范圍內給予年輕人一定的幫助。一個家庭就是一個小集體,只有每個家庭成員“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日子才能紅火。老年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給予年輕人一定的幫助,既能發揮“余熱”為家庭做貢獻,也能彌合家庭成員的關系,創造良好的家庭氛圍。這個“幫助”可以是體力上的,物質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體力能及,在具體家庭事物上幫一把;財力能及,在物質上幫一把(啃老除外);以上兩者都無能為力,至少以豐富的人生經驗給年輕人提供一些指引、疏導,表達一下關懷。一個能為家庭做貢獻的人,怎么會遭人嫌呢?
四,不要過度介入年輕人的生活。老年人和年輕人之間有代溝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受時代風氣、社會環境、教育水平、人生際遇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老年人和年輕人在生活習慣、價值觀念、消費理念等各方面都有差異。面對這些差異,老年人只要記住一句話“兒孫自有兒孫福”,只要不是原則問題,都可以“求同存異”,放手讓年輕人過自己的生活。
總之,我認為老年人只要做到以上四點,基本就不會討人嫌了。當然這只是一些共性的東西。如果年輕人不知感恩,從心底里不講孝道,老人怎么做他都會嫌棄。這就是老年人為自己對年輕人失敗的教育買單,誰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