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試管嬰兒相對于加拿大試管嬰兒而言,在治療上更加地激進一些,簡單來說,就是能用的手段都用上,而不是像加拿大一樣,更傾向于優勝略汰,我自己住在加拿大,也需要相關的治療,所以多了解了美國和加拿大的區別。
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美國很多診所都更傾向于囊胚移植,就是要培養到到第五天呢,然后要通過基因檢測,才移植,這樣的話,就會淘汰掉不正常的,生命力不強的胚胎。很多加拿大醫生認為,就算養囊不成功的囊胚,也有著床的概率,所以基因檢測在加拿大并不是必須的,特別在胚胎少的時候,不推薦進行有創傷的檢測。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能夠成功養到第五天,并且通過基因檢測的胚胎,生命力確實更強,同時著床率也更高。
2)美國醫生會建議生酮飲食來提高胚胎的著床率,就是建議多吃優質蛋白質,少吃碳水,因為一些研究表明,高蛋白飲食的話能夠為胚胎著床提供更好的營養。
3)美國醫生跟加拿大醫生最大的不同,就是我的感覺,就是美國醫生對于免疫和炎癥的治療更上心,我在加拿大做了兩次,都失敗了,然后根本沒人查我的免疫指標,第三次準備去美國做了,胚胎做好了,美國醫生一頓查,跟我說我的免疫有問題,會排斥胚胎,需要免疫抑制,這樣也可以增加著床的概率,但是加拿大醫生還是決定什么都不做。
4)還有一個,就是一種叫做embryo glue(胚胎膠水)的治療方式,美國有些醫生會在移植前后給患者注射一些人工合成的激素,協助胚胎著床。
5)美國醫生會在移植后不停地抽血,然后根據抽血的數值,不斷地調整藥物,我在加拿大就是醫生憑經驗,其實后面我自己查了很多資料,保胎的激素,高了也不好,低了也不好,對于比較復雜的病人,一味的經驗用藥是不行的。
所以我現在也準備去美國做第三次了,胚胎做好了,就等醫生調整我的激素,覺得好了,我再過去移植,希望這一次一次成功,要是成功了,也會跟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