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被打,與醫生被打,其實性質都是一樣的,面對這樣的情況,理論上,法律后果是一樣的,但是很多時候,醫生被打就會獲得更多支持,而護士被打似乎就沒人重視,有的甚至拖后腿,讓護士忍辱負重,最后不了了之。
護士遇到這樣情況該怎么辦?我的建議是第一時間報警,警察出現場,尋求警察幫助,報警之后,有報警記錄,有警察出現場記錄,這樣這件事就必須要有個結果,而這個結果必須護士本人同意。
為什么不要先找醫院保衛處的呢?出于對醫院利益的保護,這點可以理解,一般醫院內保,都不愿意把事鬧大,尤其是兇手有勢力的更加會讓醫院對護士施加壓力,所以先報警,這樣就是醫院想壓事,也得通過派出所,而且必須受害人同意。
護士被打,如果嚴重的,比如鑒定輕傷以上,那么兇手會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不夠輕傷,也會因為擾亂公共秩序,至少拘留,這時候主動權在護士手里,因為可以協商,只要出錢,護士可以撤案,如果沒出氣,那就不接受調解,很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