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服刑人員與監獄警察溝通渠道很多。
一,管理教育者——管教警察可能最能提現警察與服刑人員的關系。
服刑人員從看守所押送到監獄。其實手續資料很多:檢察院的起訴附本書;法院判決裁定書;上訴裁決書;法院執行通知書;犯人所有的基本信息情況報告;身體現狀等等。關鍵的資料少一份監獄都要拒受。
監獄管理部門通過所得到的信息資料分析。對每一個服刑人員可謂了如之掌。分配時都有切實可行的方案,一方面保證改造安全,另一面還要改造好。所以,獄警對自己管理的犯人知根又知底。在一線獄警面前服刑人員的一切幾乎是“全裸”的。要不然如何把一個“壞人”變成一個好人呢?
二,服刑人員在監獄最重要的管理單元是“小組”,把犯人分配到到那個組很有講究。比如,同犯強奸罪的不會分到一個組;同犯金融詐騙也同樣不會分到一個組;同案犯可能在同一個監獄服刑,但不會分到同一中隊。監獄一般大隊(分監區);中隊(小監區);小組。
三,中隊有政治指導員;中隊長;隊長。一般指導員和中隊長很少與服刑人犯溝通交流。帶工隊長是服刑人員的直接管理警察。
管教和犯人中間有很重要的角色是“大組長和聯絡員(通俗“水娃子,情報員,狗腿子”之類的,都是服刑人員瞎起的稱呼)。這兩人會把各組的內室活動情況,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矛盾,即時報告隊長。隊長也會叮囑他們對某某某進行監視。加上現在都有全方位的監控攝像頭,服刑人員的一切都在獄警的眼皮底下活動。即便沒有靠“內線”也掌握個八九不離十。本來就是封閉性管理區域。
四,一般情況獄警不會與組員進行過多的面對面交流。引發服刑人員的互相猜測,不利于管理。但是,只要隊長找誰談話,好事少,壞事多。不是調查什么與之有關的線索情報,就是自個犯了監規和被人打“小報告”了。
總之,監獄警察與每位服刑人員一對一溝通很少,整個中隊集合訓話說服教育的情況多;大隊集合比較少;各組組長(隊長任命)集合開會比較多。不過每個服刑人員的一切都在管教警察的掌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