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說無用,但整個來說用途不大。首先來說不讓車輛隨便進出,解決了小區內車輛隨便停放問題。并且出入要求出示通行證,能防止車輛丟失。有的小區保安還進行巡邏,防止戶主丟失東西。其它還未看出什么作用。
以前城市是不設小區的,設街道。樓與樓之間沒有圍墻,道路四通八達。只有一些特殊單位,住宅區才設門衛,四周用墻圍起來,外人不得隨便進入。如政府、部隊家屬區。再有企業高管住宿區。單獨設立小區,是為了以示高檔,區別于普通市民的住宅區。
如今房產開發商,每建一處,就設一小區,其目的也就是表示,他所建的樓房,屬于高檔小區。反正保安工資靠收取物業費所得。
作為普通人,總認為已傾起全部財力,買了這套房。除了房子,自己什么也沒有可值得擔心的,沒必要裝大老板,出錢雇人保護。也認為交的物業費,并非物有所值。
不少地方物業與戶主發生了矛盾,大概都是因錢,也有物業變服務為領導的,欺負主人業主。將來物業如何發展,還要有政策來決定。具說以后城市要取消小區,成立街道辦事處,受區領導,看情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