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分裂癥的病人參加工作必須滿足:
1、在病情穩定的前提下,最好先由醫生判定病人能否參加工作。
2、在工作同時堅持治療,定期復診。
3、作息規律,不宜上夜班。
4、禁酒:包括紅酒、果啤、醪糟(米酒)等。忌興奮性飲料,如:咖啡、可樂、紅牛等。
5、最好和家人住在一起。對病人的生活起居,病情變化,有監督管理的保障。
二、工會科協,婦聯殘聯,街辦社區,紅十字會經常面向社會,針對弱勢群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公益就業培訓。
三、精神分裂癥的病人適合的工作性質:
1、不費腦子的
2、人際關系不復雜的
3、操作規律,重復性強
4、工作范圍不大
例如:
a、保潔員、庫管、超市理貨員、廚房幫灶等等。
b、如果做保安,盡量是那種后半夜可以休息的。
c、最常見的是送外賣,只有飯點忙,其它時間自由,掙錢多少自己把控。
d、快遞員或者快遞分揀員
e、自家開個小超市或者小商店,只須看店收銀上貨。
f、還有些自家公司,由自家人傳幫帶著一起工作。
g、熟人親戚的工廠,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