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一直是婚俗嫁娶中的重要禮數內容之一,表達的是嫁娶中男方對女方的尊重,對兒女婚姻大事的重視,對女方父母的安慰。
過去彩禮,一直是男方迎娶時所置辦的物品,都是立項對號有規矩的,無須去分辯?,F在慢慢協商統歸現金多少了,慢慢讓人不知是給誰,包涵些啥內容,歸誰管理了。
現在我從傳統風俗,結合七八十年代老叟所經歷過、知道的婚嫁彩禮作一參考,就明白現在的彩禮禮金包括哪些內容了。

1、給女方父母的禮物。
衣服鞋帽,(離娘布)禮吊子肉一塊,酒兩小瓶。水禮糕點四樣。(離娘酒離娘肉,水禮糕點類四樣,紅紙條封上迎親日子帶去)
過去是兩截上好點的布料,頭上絲帕,給女子父母從頭到腳做一身新,算是帶了一敞女子的一點酬勞安慰。
八幾年以前我見到當時給岳父的是火車頭棉毛帽子,大頭軍用牛皮鞋,還有尼龍襪子。后來此項都折錢了。
酒和豬肉禮吊子意思是為女兒婚嫁忙得沒吃好飯,女兒走了客人也回去了,安靜下來,爹娘晩上做了好好吃頓飯。

2、七響八肘,男方給女方嫁女宴席補貼,也俗稱“過酒菜”還有小紅包幾十個。
七響,過去酒是以響計,意思是七斤重的酒七罐,八肘,八斤重的豬前肘子一只。還有給女方服務“四大房”(廚房飯房茶房禮房)打雜端茶倒水行架(抬嫁妝),梳頭背夫禮紅包。(過去也就塊吧幾毛)
七響八肘是對女方宴席補貼,過了這些女方還要安排迎娶人員一頓飯,兩方離得不遠就少過這些或減去這些,管男方迎娶人員的飯席是女方的人情。
紅包迎親時由大稟先生(也叫下書先生,迎親交涉的領隊人)迎娶時隨帶,也有早三天男方過禮時一同送去。
這些小紅包女方並不全收,男方給女方封了紅包,女方相應也給男方喜事邦忙打雜人員紅包,以示回禮,所以只收
(1)背夫禮(背送岀嫁女子上嬌,一般是女子哥弟)。(2)梳頭禮(女子出嫁前梳頭打扮
(3)填庚禮(在4書子——庚書上填岀嫁女子的岀生年月日時)。
(4)祝神禮(神龕前跪拜告祭女方列祖列宗,這原本是大稟先生的事,但文革時神龕子都搬了,這儀式減了,紅包依舊,一般是女方收下替代祝神了)。
這四個紅包比一般紅包要封得大。

3、姻脂水粉,新郎新娘衣服鞋帽。
姻脂水粉、牙刷牙膏都是雙份吉利,新郎新娘嫁娶喜事時的衣服鞋由男方先給女方折付錢衣裳錢,由女方置辦,也給新朗備一套新妝郎衣,妝郎帽,隨嫁妝一起走,典禮前新郎換上妝郎新衣服,新娘新娘就位典禮,新裝招呼客人。
現在彩禮都是十萬八萬現金了,慢慢彩禮究竟是咋回事,這彩禮錢包括些啥內容,用作啥也搞不清了。
彩禮當下雖都是現金為主,但歸根結底還是從以上三項內容演化而來。
從我曾經歷看到過的,民俗流傳下來彩禮的三大內容可看岀:
彩禮原本不是歸用于某一個人的,而是婚俗嫁娶中,各有安排內容。
從這彩禮原物品中也可看出,這彩禮原是具體給誰,啥用路也大概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