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不花一分錢幫二舅要回了被包工頭拖欠了五年多的工資,共計九萬兩千元,可惜目前99%的人不知道這個方法。
二舅從15歲開始就跟著舅姥爺學習木匠手藝。
雖然二舅是跟著舅姥爺學的木匠手藝,但二舅出徒以后做的家具要比舅姥爺要好。
用舅姥爺的話說就是二舅悟性比較高
后來隨著社會的進步,無論是家具還是沙發式樣越來越多。
基本上在農村找二舅做沙發還有家具的越來越少了。
沒有辦法,后來二舅又找培訓機構學習了電焊的手藝。
時間差不多是2015年農歷正月到2015年農歷小年。
二舅跟著姥姥鄰村的一個包工頭去省外干活。
二舅主要是干電焊還有木工之類的工作。
如果工地沒有電焊和木工的工作的話,就跟著其他民工一起干工地。
當初二舅跟著鄰村的包工頭干活之前,包工頭說的是平常在工地上只發生活費。
至于工資是過年的時候一把發。
二舅當時想都沒有想就答應了。
因為在我們這里都是這樣的規矩。
平常不發工資,只有過年的時候一把清。
然而到了2015年年底的時候,二舅去找包工頭要工資時。
包工頭卻百般推脫,就是不給二舅工資。
哪怕就算二舅媽重病需要錢的時候,包工頭也是以沒有錢為借口,就是不給。
不知不覺,時間都過去了快五年了。
二舅和二舅媽都以為那九萬多塊錢打了水漂了。
結果2020年底,表弟聽別人說,可以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上面反映一下,說不定有可能能把包工頭欠二舅的工資要回來。
表弟抱著試試看看的態度在國務院客戶端“欠薪線索投訴”一欄反映了一下,結果包工頭就老老實實地把欠二舅的九萬兩千元給了二舅。
具體操作流程大體是這個樣子的:
第一:首先打開“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
第二:點擊“欠薪線索投訴”圖標,
即可開始反映欠薪線索。
當然這個欠薪線索反映不僅僅是處理農民工欠薪問題的,也處理非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資線索反映的。
一般在這個平臺反映了欠薪都會有相關的人員去處理的,表弟就是通過這個方法幫二舅拿到了被拖欠了五年多的工資。
欠債人最怕什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蠻干肯定是行不通的,想要戰勝欠債人就必須先讀懂他,雖然欠債人有各種各樣的躲債技巧,但是欠債人也有自己的軟肋,接下來,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欠債人最怕什么?
第一:欠債人最怕入刑
老賴橫行,根源在于法律的保護和縱容。
失信賴賬是非法侵占他人錢財的惡劣行為,歸民事不入刑是錯誤定位。單靠“信用”懲治老賴是沒用的,既然是法治社會,為什么不用“法”治卻 偏用“信用”治呢?
只能說賴賬不判刑,老賴就會層出不窮!
現實生活中,就算拿到了勝訴裁判卻得不到執行是很多勝訴當事人心中的痛,判決書形同廢紙,勝訴人最后的希望也破滅了,與此同時,許多“老賴”卻以各種方式逃避執行,繼續其逍遙奢侈的生活。在那些老賴眼中,司法尊嚴不值一文!
一個人當老賴全家都是受益者,強烈建議:老賴不入刑一切等于零,不嚴懲老賴將滋生更多的老賴,建設誠信社會將是空談!
限行、限消不如把家庭成員受益人全部對社會特別是所在社區,村鎮縣公開宣傳或告示。讓他身邊的每一個人都知道包括受益人所在地及工作地和單位,再加上強大的法官執行團結這才是絕殺。
第二:老賴最怕對她的子女實行制裁,影響到子女。
欠債不還是嚴重侵犯他人合法財產的犯罪行為,應該判刑。
建議立法:讓老賴每星期去派出所簽到一次,不去者拘留5天
很多老賴在最后選擇投降是因為自己的孩子不能夠正常地在公立學校讀書,私立學校他又讀不起!因此,為了孩子能夠讀書,為了孩子的未來,他不得不選擇投降。一般的老賴不一定是沒有錢,但是肯定是沒有足夠的錢,不然他怎么會寧可自己成為了別人唾棄的人也不支付該支付的呢!中國的傳統思想是:“我已經是半截身子進黃土的人了,但是我的孩子的人生才剛剛開始呀!”
第三:老賴最怕上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
因為一旦上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單位和個人,將受到"信譽懲罰",在日后的貸款、增資和消費方面受到諸多影響。
在老賴橫行的年代,國家應該如何最大限度的限制老賴呢?
當前,法律對老賴懲罰力度太小,導致違法成本過低,民間借貸糾紛頻發,失信賴賬行為泛濫,社會誠信體系被嚴重破壞。列失信黑名單、限制高消費令、司法拘留等民事手段作用有限,“執行難”的問題難以有效解決,受害者的合法債權難以保障。建議國家:
1、《刑法》增設“欠債不還罪”。
建議《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
對于欠錢不還,同搶劫、詐騙、盜竊一樣,屬于非法侵占他人錢財的惡劣行為,理應承擔法律責任。
而對于數額較大,給他人造成較大損失的,應該判刑坐牢,什么時候還清,什么時候釋放,否則就讓老賴把牢底坐穿。
而獲得受害者諒解的可以緩刑或減刑。
對于那些非法轉移、隱匿財產、失聯失蹤、態度惡劣有威脅辱罵債權人等行為的,應該加重刑罰,性質甚于交通肇事逃逸。
2、建議國家出臺《個人債務償還法》
根據《繼承法》規定,家人和親屬有無條件繼承公民個人財產的權利,按照權責對等原則,也應該有無條件繼承債務的義務。
對于債務人“借”來的錢,其家人親屬本來就是直接或間接受益者,當債務人本人不能按約還債時理應由其家人親屬一起償還。
“一人財產眾親繼承,一人債務眾親承擔”才能對稱對等,“財產歸親人、債務歸外人”的做法根本不合理。
親屬承擔債務的順序和份額可對應于繼承財產的順序和份額。
或者重新解釋《繼承法》,重新定義“繼承”的內容既包括“財產”也包括“債務”。
《繼承法》只規定了繼承人的權利卻沒有規定義務,是不完整的。
“父債子還”的傳統文化是中國人幾千年智慧的結晶,可以促進相互監督和約束,對于維護社會秩序減少違法犯罪行為,行之有效,不可輕易廢除。
3、停止出臺《個人破產法》
債務人的債務能不能被免除,應該由債權人決定,法律作為第三者無權單方面廢除債權人的債權,否則就是對債權人合法權益的侵犯。除非法律愿意自己承擔這個損失
如果真的能夠這樣執行,就不會這么多老賴,無賴了。
只能說法律對老賴太過寬松,遇到欠錢不還的,只要證據完整,金額確認。就給他送到勞改的工廠,讓這些人提供勞動,每個月按市場價格算工資給他,這些工資分批還給債主,一直做到還完為止!男監獄牢房全部刷成粉紅色,女的全部刷成黑色??此麄兇舨淮舻米?,還不上就呆一輩子,家里人愿意拿錢還完就放他們出去!出去完去敬老院精神病院戒毒所福利院做義工兩年,表現不好繼續關起來!同時家人全部限制出境,高消費,坐火車動車飛機,讓他有錢花不了!什么?你說沒人權?對老賴需要人權么,多少要不來錢的自殺!
總結:
老賴“借”錢賴賬,名借實騙,目前被法律僅僅定性為民事案件,老賴沒有任何法律風險,受不到任何懲罰,頂多是把錢還回去。
只能說國家不下狠手段,只會助長越來越多的老賴,文明的方式對待文明人才湊效,對付無賴必須盡快入刑才管用。
如果有別人欠您錢的話,您可以試試我文章開頭寫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