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一位朋友要求,寫過一篇《買房》的小文,推給親,供親參考一下。
[張文法論述:買房]
一、定義
1、買房,是指向房地產商買商品住房。
2、向其他開發單位買商品住房。
3、向其他房產業主買二手住房。
4、通過廣告獲取房子的詳細信息,然后比對后決定是否買。
5、獲取房產信息的渠道有地產商活動宣傳+戶外、報紙、網絡等廣告+朋友介紹等。
6、一旦確定買,房屋買賣當事人辦房地產產權證,確保買家合理使用房產權。
二、買房的本質
1、不想再流浪,找個固定窩。
2、不想再勞動,投資一個或幾個準備給流浪者的窩。
3、投資許多流浪的窩,方便旅行或鬼混。
4、整理某些不明資產收入或交易禮品。
三、買房的哲學
1、找固定窩,趕早。
只究現政策面+承受力+實用性,不究過往。
因目標是,住而非賣。
2、購房是市場行為(無論正常非正常),會涉及報價機制,決定于三因素:供應量+購買需求+購買力。
供應量涉及:過去+當下+未來。
析出價格基位和后勢。
購買需求,以時機性需求為主。
購買力分:現金+貸款。
貸款學問大,找公積金低,省不少。
找銀行高些,銀行幾十年后笑著近拿走大半套房的錢。
3、房子的價值,看3個指標。
(1)地段價值學:
長期看人口。
中期看經濟。
短期看政策。
人口是根本。
(2)趨勢價值學:
長期看人口。
中期看土地。
短期看金融。
政策是根本。
(3)社區價值學:
20棟左右或以上社區,住選中位,投資賣選中位,租選低位。
10棟左右社區,住選中上位,投資沒希望,只能投最便宜的市場房。
棟量是關鍵。
明白上述學問,不悔。
4、中國目前狀況。
(1)房子的社會價值處消耗階段。
消耗供應,上漲較難,選房不急。
生不出娃來,誰吃房?
三胎政策也跟著著急。
(2)房子的國家價值處邊緣態勢。
從1991年至今已30年,資源盡份。
下個30年(2051年),再起風浪。
早也得2036年冒熱氣。
二手房,誰敢投?住可。
30歲買,45~60歲才有機會可賣。
后面的30年,是有多房者出手的歲月。
5、投資取向,以擴城市半徑看。
未來的經濟較難時,國家會多投新基建與輕軌幫忙拉。
如還想投市區改造,短期可能是夢。
投市區二手房,需謹慎。
因,30年內少人來做,低層變高層,夢時更長。
社區的那些約定,新開發商更難搞定。
這種歲月,買房,慢來。
6、法院官司派房,謹慎找中介。
看法院自己的公示,流產后的更可靠些。
有少數中介做真法院前期,也做假法院(開發商)后期,不靠譜。
7、我認為,不要為窩而惱。
在高端城市弄錢,在低中端城市定窩,活的自在。
把孩子上學的事擺好了,其它的都好辦。
國家也在重點考慮(孩子)教育+醫療+養老三件大事。
三大政策落地,利于家主人專注掙錢養家。
中共從井岡山開始,挪了多少次窩,才進中南海。
心里有窩,滿滿的陽光,便不急。
活出騰挪樣,更見智慧。
8、普通房不如學區房,學區房不如安靜房,安靜房不如父母榜樣,父母榜樣不如孩子興趣。
不要老想著把孩子扔到那個學習窩里去。
成功的辦法多的是。
9、不要為買房而活著,而要為活著而買房。
10、房產稅在中國面市較難些。
房子少的人影響小些。
房子多的人較難同意。
好不容易搞到那么多房,如果每年向國家交3~6%,100萬的房,20多年便沒了。
房子越多,給國家貢獻越大,20余年的功夫,全沒了。
11、國家未來會集中精力,做足剛需房消費,同時做公租房與廉租房的工作,幫忙消耗與平衡市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