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3年開始交的社保交了8年,中間已經欠了20年了,現在我想補上欠的合適嗎?如果政策允許你補繳,當然是比較合適的,但是要一次性補繳20年,估計在政策上是行不通的。
按照目前我國退休條件的規定,一是養老保險繳費最低需要15年;二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93年開始繳納社保的人員,到現在已經接近退休年齡,至少也應該在45歲以上,那么現在養老保險只繳納了8年,如果是男性到60周歲辦理退休,還有15年左右的繳費時間,在繳費時間比較充足的情況下,補繳不補繳對你影響都不是很大,最主要的是要抓緊時間現在開始在原來賬戶上繼續繳費。這樣對于男性來講是有可能按時辦理退休的,女性如果繳滿15年,還要繳納7年,估計在55歲之前辦理退休也是沒有什么問題的。
中間欠繳了20年,這個時間是比較長的,我們都知道20年前的繳費標準是非常低的,如果從現在開始繳費7年,到退休時養老金水平也是比較低的,畢竟20年之前每年繳費就是幾百元,個人賬戶的資金非常少,這是影響養老金的最大因素。如果當地政策允許補繳,因為各個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不一樣,平均每年補繳費用大概在5000元左右,加上滯納金可能總費用要在10萬元左右,但是繳費年限增加了20年,再加上現在開始續交到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估計到退休時繳費年限能在35年左右,這樣的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應該在接近3000元左右,當然是比較劃算的,但是主要還是政策障礙的問題,所以需要到當地社保部門咨詢清楚。
綜上所說,93年參加工作社保只交了8年,實際上是中斷了20年,中斷20年如果當地政策允許補繳,當然還是比較劃算的,大多數地方像你這種情況是不允許補繳的,但是還可以通過逐年繳費的方式,在養老保險繳滿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