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個問題,不能被帶溝里。我們主張的是公司違法裁員,不給賠償,《離職證明》連小問題都算不上。
公司這是在拿著“裁員”做幌子,辭退員工,還不想支付經(jīng)濟補償。如果僅僅是在《離職證明》上動手腳,只管去勞動仲裁吧。記得主張公司違法辭退員工,要賠償金,不是經(jīng)濟補償金,這可差了一倍的錢。
怎么證明是公司辭退我們的?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guī)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簡單的理解,到底是我們員工提出辭職,還是公司違法辭退,得公司拿出證據(jù)。
首先,我們不能被帶偏去,一直想著怎么解決《離職證明》的問題。我們手里可能沒有像《裁員通知書》一類的證據(jù)。但是這個問題不用我們舉證,在庭上我們只用提出《離職證明》是假的,是公司裁員,不是個人辭職。
作為舉證方,公司要想證明我們是自己辭職,能拿出我們的《辭職信》嗎?能拿出什么證據(jù),來證明是我們自己辭職的嗎?我想前面只要我們沒有喝醉了,亂簽字,公司是什么證據(jù)都拿不出的。
《離職證明》是由公司單方面開具的文件,旨在說明公司與我們已經(jīng)解除勞動關(guān)系。因為是公司單方面出具,不需要員工簽字,因此它的法律效力要遠低于《解雇通知書》、《辭職信》一類的文件。僅憑一張《離職證明》,公司什么都說明不了。
如果公司不能舉證《離職證明》上的離職原因,基于疑點利益歸于勞動者,仲裁庭會同意我們的主張,《離職證明》無效。
如何判定公司裁員是否合法?
前文說了,這個案子的關(guān)鍵不在于《離職證明》,關(guān)鍵是公司裁員合不合法。合法裁員,公司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N,違法裁員,公司支付賠償金2N。
合法裁員,有3個前提條件(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40條):
1.裁員人數(shù)要在20人以上,或占公司10%的人員;
2.通知到工會,或全體職工;
3.向當?shù)厝松缇謭髠洹?/p>
按照這個問題來看,基本是違法裁員,跑不了了。如果這家公司是合法裁員,一定需要向人社局報備。都報備了,還是這種低劣手段,不是自相矛盾嗎?
違法裁員,公司要賠多少錢?
既然是違法裁員,或者叫違法與員工解除勞動關(guān)系,那賠的可就大了。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以及《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jīng)濟補償?shù)挠嬎?/p>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shè)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 公司要支付的賠償金=2×工作年限×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
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績效獎金、福利津貼、加班工資、年終獎等等。(部分省市不包含加班費、年終獎)
工作年限:超過6個月,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按0.5年計算。比如小張工作了5年又7個月,老王的工作年限為6。
賠償金最高是12年嗎?
在《勞動合同法》第47條中,提及了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但是這僅針對高收入人群,不是指所有人。
法律規(guī)定,平均工資高于當?shù)厣夏甓壬缙焦べY3倍的人,經(jīng)濟補償?shù)幕鶖?shù)不按其平均工資計算,而應該按社平工資3倍計算,且最多補償12年。但是低于3倍社平工資,不受此限制。
舉個例子:
上海2019年的社平工資為9580元。
老秦月入22000,在公司干了10年,被公司違法辭退,老王的賠償金=2×10×22000=44萬元
如果老秦月入30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秦的賠償金=2×12×(3×9580)=68.976萬元
但是老秦月入27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秦的賠償金=2×15×27000=81萬元
大家注意,在勞動仲裁時,主張的金額要合理,但是不要主張過少。我看過一些裁定書,一開始勞動者主張自己的工資是3000,后來又主張是4000,可能會被駁回,不予支持,因為一開始我們主張的是3000,就按3000來計算。
總結(jié):
勞動仲裁,講的是法,講的是事實。凡是事實,必有合理的邏輯。明明是公司裁員,卻在《離職證明》上寫我們自己辭職,這是公司在玩文字游戲。
我們不需擔心,在庭上,公司負有舉證責任。沒有我們的《辭職信》,公司的這套行為就玩不通。
在庭上,我們的思路要清晰,我們應該將精力放在如何舉證公司違法裁員,主張多少賠償金上。公司玩這種小把戲,只能給自己減分。
關(guān)于辭退員工,你遇到什么樣的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