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全球疫情的洗禮,國內的琴行、音樂教培機構早已經歷過一次洗牌。能夠存活下來的,可以說是實實在在、精益求精、不圖眼前利益的。
今年全國兩會,有關音樂教培行業的提案成為會議熱點,很多知名學者對當前的培養方案與考核機制提出質疑,甚至反對。一方面,這些知名學者說了很多家長想說又不敢說的話;另一方面,在教育部、文化部的新規下,藝術教育該何去何從?作為家長,又該怎樣選擇音樂教培機構呢?
根據教育部、文化部的相關文件精神,不鼓勵青少年參與任何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甚至有國家一級指揮建議取消考級。可這樣一來,不少家長就對今后的評價標準產生疑問,也對如何選擇音樂教培機構一臉茫然。
關于評價標準,考級證書的“通行證”功能已逐漸降低,有很多先進的重點中小學已經對其“拋棄”。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文化、教育部門備案的比賽成果,成為自主招生或藝術團納新的參考因素,但并非最終參考。最終結果,還要以現場重測(包括舞臺實踐與藝術理論)的成績為最大權重因素。
關于今后如何選擇音樂教培機構,我們先以鋼琴為例,聽聽家長們的煩惱:
“我閨女考出10級再也不彈琴了,怎么勸也沒用,你說這鋼琴不成擺設了嗎?”
“我兒子已經考出了中央音樂學院8級,沒想到畢業晚會,一首《送別》都伴奏不了……”
“老師,人家音樂會上要求這首歌是D調,可孩子之前學的是F調啊,有D調樂譜嗎?……”
“我孩子可是考出10級啊,彈得很流暢,可是校藝術團根本不要我孩子……”
從以上家長們的抱怨中,我們可知:一是現行的培養模式不利于孩子對興趣的長久維持,導致孩子難以把音樂融入到生活和學習中;二是目前傳統的教學體系不適應舞臺實踐需要,導致孩子“學無所用”;三是評價機制的科學性值得商榷,取得的等級和實際綜合能力不相稱。本想炫耀一下,結果是遭到懂行人的無視甚至鄙夷。
讓我們再看一下專家的觀點:



音樂雖然也是一門科學,但畢竟不同于數理化,就在于它是靈活的、賦予靈魂與生命的。然而,靈魂和情感,以及舞臺應變的東西,卻難以通過一紙證明去評價、量化。這就導致不少機構為了給自己創招牌,只圖經濟效益,只教證書能證明自己的東西,誰都不愿“費力不討好”。即便是認認真真、一絲不茍的教師,為了生存,在急功近利的家長面前,也只能無奈妥協。可是,跪著的老師永遠教不出站著的學生!老師佛系化、流水線化,最終受害的是孩子!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有很多地方為了給自己鍍金,讓孩子和家長開心,考級已赤裸裸地演化成押題交易。所以,現行的評價機制,對于認認真真的老師,是對正常科學教學秩序的擾亂;對于踏踏實實的孩子,就是對努力的侮辱!另外,在中國,十個等級的設置本來就很尷尬。因為從小學高年級開始往上,學生的學習壓力就非常的大。這是造成家長們給老師施壓要在小學畢業前拿到本該高中,甚至大學才應該拿到的結業證書——十級證書,這才形成了跳級考,對正常教學秩序造成嚴重擾亂。我聽過央院很多大師的講座,很正確,很好,可是社會環境造成了可行性不高。如果把作品難度降低下來,把總的級數設置在七級以下,或者再低一些。同時,嚴格的執行一年考一級的辦法。我想跳級考的問題大概是能被解決的。
“媽媽,人家***不如我彈得好,他都考過了,早知這樣,我還為什么那么努力練琴呢?”
所以,在教育部、文化部新政的背景下,家長選擇音樂教培機構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負責的老師不會給您具體的時間承諾,因為教育是學校、家庭、社會、自身努力等多方面促成的事情。
二、伴奏教學、音樂素養教學的開設與否決定著師資水平和責任態度。
三、教育部、文化部備案認可的考級比賽項目不多,專心培養孩子的教師不會一味讓孩子去抵達和當前水平不相符的目標。
四、堅守專業準則的教師不會一味迎合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