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不能!
9月24日,人民銀行等十部門再發新規整治“虛擬幣炒作”,明確了虛擬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同日,國家發改委等十一部門聯合發文,整治虛擬幣“挖礦”,要求嚴禁新增項目投資建設、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 虛擬幣市場聞聲下跌,比特幣家園數據顯示,比特幣價格當日下跌超4%,以太幣跌超7%。星火礦池宣布配合最新的行業監管政策,將關閉中國大陸境內礦池服務。25日,虛擬幣交易平臺火幣、去中心化錢包Token Pocket也停止對國內用戶提供部分服務。BHEX、BiONE等小交易平臺宣布永久關閉。
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嚴禁新增項目投資建設。強化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能耗雙控約束。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增補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在增補列入前,將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視同淘汰類產業處理,按照有關規定禁止投資。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強數據中心類企業信用監管。嚴格限制虛擬貨幣“挖礦”企業用電報裝和用能。嚴禁對新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提供財稅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