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案中執行人和被執行人,誰更值得同情?還用說嗎?肯定是申請人啊,申請人當年把錢借給被執行人,好心好意的讓他去經營,讓他周轉資金,解決他的困難,結果這個被執行人借錢不還了,把申請人別的沒辦法,到了法院只好起訴,那現在法院要執行被執行的財產結果被執行人什么有沒有法院也奈何他不了然申請人是不是?非常難受,好事做了一個讓自己永遠無法承受的,說不定因為這個事情家破人亡,妻離子散了,這個人永遠抬不起頭了,你說可憐不可憐申請人,肯定是最可憐的人,被執行人,他有什么可憐的,他欠債權人的錢不給人家還訴至法院,他應該給的,現在如果當了老賴更可恨,不是值得可憐的問題,要是主動積極配合法院把這個債務還清了,他就是一個不可憐。可憐的還是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