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鐵路職工在工作期間斗毆的,一般都會受到單位的懲罰,其懲罰程度也是視斗毆的性質大小而決定的。輕者記過,扣錢,重者下崗,降職名等。如果有一方受重傷了?那單位領導就會特別的著急,就會派出能說會道的人,把這件事情盡量壓下去。這樣的嚴重的職工之間斗毆致重傷事件,一旦走法律程序了,那單位里領導年終包保獎沒有了,整個單位所有職工的收入也會降級!一般情況下會讓打人者賠償受傷者錢,但是,單位內部處理的事情,往往這錢是不會讓傷者滿意的。
對于讓自己受傷的打人者,受傷者的態度很重要!他可以申請傷情鑒定,還可以報案,也可以向對方索賠十萬二十萬賠償,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一旦法院立案了,而傷人者又拿不出,或者是不愿拿一定數額的錢財來?就很可能被判刑?正式職工一旦被判入獄,那他的鐵飯碗就會被打碎了,等他從監獄出來時?就是個無業游民了。一般聰明的人,都會選擇低三下四地去求爺爺,告奶奶,積極的賠錢,以換取被害人諒解,讓自己將來退休之后,還擁有一份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