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八仙飯店滅門案:50歲老伯一天內殺死十人,后來為何以死明志,堅決不承認殺人?
朋友們,你們看沒看過電影《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呢?如果沒看過,棟子強烈建議你們去看一看。
雖然黃秋生現在的政治觀點與我們不同,但當年他的演技是十分了得。他在電影中兇神惡煞地剁人肉、撒尿洗手的片段,一直是棟子的童年陰影。
這部電影同樣改編于真實案件,1985年發生于澳門的八仙飯店滅門慘案。
這起案件說起來也簡單,澳門路環黑沙海灘發現了十幾個人體殘肢,同時當地八仙飯店一家十口人失蹤,于是警察順藤摸瓜抓到了嫌疑人。
最讓人惡心,或者說讓人害怕的是,當年有傳言說這家飯店把人體殘肢做成叉燒包賣給了顧客,一時間搞得澳門人心惶惶。
而把這起抓到嫌疑人的案件定位在迷案,是因為當年的嫌疑人剛開始承認了自己的殺人過程,不久又予以否認,且不惜自殺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嫌疑人前后不一的態度,引起了無數人的好奇。不過,這起滅門慘案的真相已經隨著嫌疑人帶進墳墓里了。

澳門海灘泳客發現人體殘肢,無辜受害者是誰,為何與八仙飯店扯上關系
澳門路環島東面有一篇黑沙海灘,沙粒細膩柔滑,海水波瀾不平,是澳門有名的天然海浴場,吸引了許多人來這游玩。
1985年8月8日中午,正是酷熱當頭,海灘上有著許多游客在這曬太陽浴、游泳,突然,一聲驚呼打亂了海灘寧靜。
游客圍觀一看,水波不興的海水里冒出了幾個肉塊,特別像人體殘肢,警察到來后確認,確切是八個人體殘肢。
剛開始警方以為是偷渡客被鯊魚吃掉了,但殘肢上的平緩切口、故意被磨去的指紋,表明這是一起兇殺案。
這些殘肢嚴重腐爛,有著兩只手掌、兩只左腳掌、四只右腳掌——說明遇害人數至少有四人。
而幾天后,這片海灘上又陸陸續續發現了一只右腳掌,一只女性左手掌與右手掌,遇害人數已經至少是五人了。

這起案件立即引起了澳門警方重視,但這些殘肢被海水浸泡許久,有關的信息早被磨滅,根本沒有破案頭緒。
案件就這么擱置下來,不過也許是死者在天有靈,八個月的一封信引起了警方注意。
1986年4月,澳門八仙飯店東主鄭林的兄弟給澳門警方以及廣州國際刑警寫信:
“余兄鄭林去澳門多年,憑勤勞立業,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蹤,而他在澳門的八仙飯店及物業則由另一名姓黃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門路環黑沙阿婆秧海面又發現人體殘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幫助找尋余兄的下落。”
信中提到的八仙飯店在澳門黑沙環,是鄭林一家開的,在當時已經開了20多年了。
鄭林這個人原本就是賣燒臘的,不知為何得到了街上雞鴨檔主的青睞,借錢開了這家八仙飯店。

鄭林老實能干,街上風評不錯,但他的妻子岑惠儀人緣極差,沉迷麻將,出入賭場,整個一財迷。
鄭林和妻子岑惠儀生了四女一子,家里住著岑惠儀母親陳麗容與九姨陳麗珍,還有廚師鄭柏良——就是這十個人失蹤了。
接到來信,澳門警方比對了那些人體殘肢,發現有一根女性手掌指紋和陳麗珍的比較像。
他們的失蹤與信中的黃姓男子有關,警方立即把目光放在他身上。

嫌疑人黃志恒在香港有過前科,被捕后坦言交代,作案過程到底如何
這個黃姓男子是黃志恒,原名陳梓梁,當年大約50歲,當時和他20多歲的兒子住在一起,過往履歷也是比較豐富。
黃志恒是廣東人,后來遷居到香港,開始發家致富,不久犯了罪蹲監獄5年,出獄后結婚,生了1女2子。
1973年,黃志恒在香港殺了人,潛逃到了廣東,與一個姓黎的女人相愛,兩人又偷渡了澳門。
經過調查發現,黃志恒當時不僅接管了八仙飯店,換上了新員工,還把鄭林的家租出去了。
警方進一步走訪鄭林鄰居,得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

給八仙飯店供貨的雞鴨商說,1985年8月4日,飯店要貨,送貨時店里一切正常,但第二天再去時,八仙飯店突然“休業三天”。
這個雞鴨商還去過鄭林家里,他們一家都不在家,只有一個陌生男人,說他們去了珠海。
飯店鄰居也指出,8月5日一早,一個年輕男子來找陳麗珍,說鄭林的兒子發燒,需要她照顧。兩人坐車出租車走了。
1986年9月28日,黃志恒想要離開澳門進入內地,警方立即對他給予逮捕。
經過審問,黃志恒剛開始否認殺人、否認潛逃,說八仙飯店和鄭林的家都是他拿錢買來的。鄭林欠了他60萬賭債,為還債才把飯店和家抵押給了他,而他們一家移民走了,但警方并沒有發現移民記錄。

沒有幾天,黃志恒又改了口風,說他是因為鄭林欠錢不還才起了殺機。
黃志恒坦言,他和鄭林夫婦是老賭友了,經常聚在一起賭博。1984年,鄭林夫婦輸了他得有18萬元。
沒錢還債的鄭林夫婦還不起債,承諾一年內還不上的話,就把八仙飯店抵押給他。可是,一年過去,他們還是沒還錢。
1985年8月4日,要了一年錢的黃志恒來到八仙飯店,還是要錢失敗,飯店也不抵押給他。
雙方起了爭執,黃志恒劫持了鄭林幼子,威脅他們不要妄動,但因為鄭林老婆不配合,惹得他發飆,利落地殺了一家人。
黃志恒的供言好似天衣無縫,1986年10月2日,他正式被起訴。

殺人案本該水落石出,嫌疑人為何態度逆轉,不惜用死亡證明自己清白
八仙飯店滅門案好像水落石出,逮到了兇手,弄清了作案動機,一切好像都沒問題了。
但黃志恒的態度卻讓人捉摸不定,承認殺人的他又開始喊了冤,不惜自殺。
1986年10月4日,他用鐵皮割腕自殺,搶救五小時才保住了性命。
當年12月,他與戀人黎姓女子最后一次見面,倆人嚎啕大哭,20多歲的兒子也是嚴肅萬分。
12月4日,黃志恒利用水蓋拉環再次自殺,被發現時早已失去生命。

他沒有留下遺言,只有寄給報館的一封信:
“請代我平反這冤案,請想,一個臨死的人還會說謊,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一切,是有因的。
九月廿八日兩點鐘,司法處謂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里一直坐了十多個鐘頭,在這段時間,我估計他們在觀察我心境,由于在澳門從未做過對人不住的地方,所以我心境也自算不差,迄至他們問及關于八仙飯店之事,我從實告訴他們,也就是我如何認識鄭林及至如何接替業務等,足足問了兩夜三天,分四個人同是問這些,最后在十月一日零時謂要控告我謀殺鄭林一家,當時我已是疲勞之極。
香港那邊東窗事發,我已抱定以死以謝世人,本來我已當陳梓梁已死去,而且在孩子面對他們父親早就去世,這是由我將自己的手指模痛割掉,那時開始,我已洗心革面,壞事不但不會做,而且連想也不去想犯法的事,凡事都有動機,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剛畢業,踏入社會工作,我應該安享晚年。
早在一九八四年當鄭林欠我十八萬八千時,我已有心收購八仙飯店,這是有人證的。總而言之,我絕對做不出這案,如果是我承認又何妨;況且編輯先生你見到這信,我已經不在人世。
現在凄涼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歲的孩子,輿論對她很不公平,難道我已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想過著幸福的晚年,就給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我的太太最無辜,我以前是壞人,我應承擔一切后果,但我太太是鄉下婆,什么也不識,絕對是好人,難道社會竟然會對她不伸出同情的手,加以援助她?
我鄭重聲明,我之自我解脫,并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屬次就不想再挨下去,今次終要實現。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到底是誰殺害了八仙飯店十口人,嫌疑人是清白的嗎,兇手是否另有其人
這起案件在當年引起了很大關注,不僅是因為一家人的慘死,也因為外界對死者遺體的猜測,還因為黃志恒前后不一的態度。
八仙飯店一家十口人慘死,尸體怎么都找不到,除了那些海灘上的殘肢,于是關于遺體的去處就讓人揣測。
當時最流行的說法是,黃志恒殺死這些人后,把一部分肢體分尸拋棄,另一部分就用來熬湯、包包子,放在飯店里賣。
于是,便有了1993年的恐怖驚悚犯罪電影《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成為許多人的童年陰影。
不過我最關注這起案件的地方,則是真正的兇手是誰,也許真的是黃志恒,但很大可能是別人。
當時八仙飯店這么多人,有鄭林,有廚子,還有這么多成年女人,他一個50歲的半大老頭能殺這么多人嗎?
而且,當天早上,鄰居看到一個30多歲的男子把陳麗珍叫走,與黃志恒的供言有些出入,到底是誰在說謊?
最關鍵的是,為什么黃志恒前后供言如此不一致,剛開始死不承認,后來便坦率承認?

所以,棟子可以“無端揣測”一下,真正的兇手不是黃志恒,別有他人,最大可能就是他20多歲的兒子。
為了他的兒子,黃志恒作為父親,看到兒子犯了罪,馬上就要丟掉性命,只好頂罪。
至于說他兒子為什么要殺了鄭林一家人,那就得問還活著的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