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不知道你的真實情況,只是回答一些與此相關的法律問題,你自己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根據不同的情形分別處理。
我覺得你應該首先弄清楚二個問題:
第一,你的信用卡透支多少金額?銀行催收過嗎?催收過幾次?如果是第二次催收是否超過三個月?
第二,派出所電話是否真實?
首先是第一個問題,如果信用卡透支金額未超過五萬,銀行未催收或只催收過一次,第二次催收未超過三個月,你的這事與派出所關系不大,大可不必緊張。要看電話提到的派出所是不是銀行所在地或你本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如果不是,很有可能就是詐騙電話,必要時可以親自到派出所去核實,避免上當受騙。
在這種情況下,你的問題是你與銀行之間的民事糾紛,不是刑事案件,與派出所沒有關系。
其次,如果你的信用卡透支超過五萬,銀行催收過二次且第二次催收超過三個月,你對這事就真要重視了,一定要按電話中指定的時間去指定的派出所核實。如果真是派出所打的電話,那就可能是銀行以你涉嫌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報了案后,派出所對你進行的傳喚。
根據法律規定: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因此,在你具備上述情形的情況下,你就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即你說的“坐牢”。
具體可能承擔什么刑事責任也就是可能坐幾年牢呢?這要看具體數額。根據不同的數額做出不同的處理。
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后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本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是我個人的幾點意見,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