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錢難要,這個已經成為一個大問題了,確實不好解決。
不過,國家現在也很重視這個問題,要求各單位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
2006年1月31日發布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
(國發〔2006〕5號)文件
2017年12月6日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保障農民工 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96號文件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是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6〕1號印發的文件。
《意見》從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推進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依法處置拖欠工資案件、改進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個方面提出十六條具體治理措施。
《意見》提出,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可見,國家也是很重視這個問題的。
現在你的問題的癥結在哪里,因為行文太短,不好給出意見。
有一個網友說得有道理,你可能和這個包工頭不太熟悉,不知道他的處事方式和為人。難怪不放心。
據我這幾年在工地的經驗,有的包工頭支付方式是這樣的,每個月先支付一部分生活費,到年底統一結清工資,這些老板都有點實力,就是說有錢。
有的包工頭是根據項目部的撥款計劃來支付工資,但是項目部也是根據業主或者總包的放款計劃來支付費用的,所以,都會有一個延誤期。當然,這是對那些資金量不大,也就是實力不行的老板來說的。
現在國家明確由項目部直接發工資給各個工隊的工人,就是為了防止有些老板中途截留工人的工資。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些老板就把工人的工資卡收交放在自己手里,等發了工資后,集中取出來,自己留一部分,給工人發一部分,還是有后遺癥的。
有的老板,雖然沒有收交工人的工資卡,但是,由于每個月工資5千元以上要交稅,所以,工資最多造5千元,或者4千余元,這樣還是會遺留一些工資在老板手里。
現在來說說你這個問題,建議你先和找你來的包工頭協商,到底問題出在哪里?當初你們是怎么商定的工資支付方法?現在應該怎么處理?相信他會給你一個說法的。
如果你們協商不成,建議你去項目部把情況說清楚,那么項目部會聯系你的老板,三方協商,沒有問題的話,到時候由項目部直接把工資付給你,這個錢當然是從老板的賬上直接扣除了。這個前提,就是你和老板的帳先要對上,就是說老板欠你多少錢,要他承認了。
現在我們又回到了原點,就是先要和老板把事情說清楚,欠的工資是多少搞清楚,下來再談付工資的事。
要相信現在的老板一般不會也不敢拖欠工資的,估計是實在沒有錢了,上邊的錢沒有付下來,現在工地上這樣的事情太多了,一般都會給付的,只是需要時間。
說清楚了,你就可以去干自己的事了,到時候工資就會到你的卡上。
不要相信有些人的辦法,上勞動局,上法院也可以,不過時間你耗不起,精力也受不了。
那些找人家老板家人的事更不要做,那是犯法的,弄不好錢沒有要到,倒把自己弄進去了,劃不來。我們本來就是守法公民,按原則做事不會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