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邀請回答這個問題。彩禮這個話題,朋友們多角度、多層次回答了很多,下面說說女方要十萬彩禮,還要給他父母一萬衣服錢,是否合理的問題?
第一,嫁女兒要彩禮,是一種陋習,可偏偏這種陋習被有些人稱為中國的文化傳統,這是錯誤的,解放前每個家的生活都不富裕,每家給兒子娶媳婦都很難,這樣就把心思用在了女兒身上,女兒出嫁要數量不菲的彩禮,目的是給兒子娶媳婦用,有的拿不出彩禮就換親,往往釀成了悲劇。當然有些家庭圖個彩頭,要一些彩禮也無可厚非,三萬五萬也可以接受,兩家協商好就沒有問題。
第二,有些女方父母以自己把女兒養大不容易為由,向男方要彩禮。懷孕、生孩子、養孩子、供孩子這一套程序下來,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父母都傾注了很多的心血,經濟上都有不小的花銷,這個大家都明白,但以自己養女兒不容易為由,這個跟孩子結婚就是兩回事兒了,養女兒的錢應該由男方父母出嗎?,有的地方惡性循環,互相攀比,彩禮的數額提高到30萬,50萬,還有的要到80萬,這就不正常了,還是那句話,彩禮要根據男方家庭的實際情況而定,我們總不能因為彩禮的事兒把兩個孩子的婚事搞砸了吧?
第三,男孩和女孩結婚的時候,男孩年紀不會太大,自己的經濟收入和積累都有限,這筆彩禮錢都是由男方的父母出,這時候如果再向男方的父母要一萬塊錢,為女方的父母買衣服,這就有些不靠譜了,為女方父母買衣服,這是作為女兒和女婿孝敬老人應該做的,男方的父母給你一萬塊錢買衣服,這于情于理說不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