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應該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該不該交救火水費”,第二部分是“該交的話,該不該交5萬塊錢?”
下面我分開說說:
一、該不該交救火水費?
實際上,準確來說,所謂的“救火水”應該叫消防用水。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專職消防隊撲救火災、應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單位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由火災發生地的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這樣看來,似乎消防用水不能收費,應該由國家來承擔這筆費用。
但是,這里的不得收取費用,指的是消防隊不得收取費用,包括消防隊損耗的材料。
而消防隊自帶的水源不一定夠,實踐中,多數會使用小區內的自備消防用水,也就是從小區的消防栓中接水使用。
我們平時看到的小區消防栓,下面連接的是公共消防水池。這里的消防水池平時常備有水。
根據《民法典》消防水池、消防栓等都屬于小區業主共有,如果沒有物業的話,應當由小區業主共同承擔維護費用。有物業的話,一般由物業維護,并補充日常損耗用水,這些費用都是計入物業公司的成本的。
但是,如果因為某戶業主一次性大量使用消防水池中的水,這部分費用就不屬于消防水池的日常維護范圍,應當由火災責任方來承擔。遺憾的是,絕大部分火災都是由著火那家過錯引起的,比如說電氣線路老化未更換、燃氣泄露等等,估計題主也是這種情況,物業找題主一家也沒有問題。當然,有證據證明火災不是自己失火導致,比如說是他人縱火,讓物業找縱火者也沒問題。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物業公司要求題主家支付小區消防水池中的消防用水費是合理的。
二、該不該交5萬元的水費?
但是,該交消防用水費不代表就該交5萬元這么高。
5萬元是什么概念呢?
一般水費每噸兩到三元,正常消防水池里的水和自來水是一樣的,就算按最高的商業用水5元一噸,5萬元錢也可以購買1萬噸水。
1萬噸水也就是1萬立方米,而一個21.5米長、21.5米寬、21.5米深的消防水池大約可以儲水9900多立方米水,一個正常的小區消防水池可能這么大嗎?
同時,一般一支直流水槍的流量是6.8L/s,1噸水是1000L,1000L÷6.8L/s=147.06秒,1萬噸得用1470600秒=24510分=408.5小時=17.02天。
假設有兩支消防水槍同時開著,也得開八九天,什么情況下才能用這么多水?這么大火,小區都得燒光了吧?
所以,這個5萬元水費可能是不合理的,應當讓物業拿出相關依據來。
總之,如果用來小區消防水池的水,是該交水費,但是物業應當就用了多少水,怎么計價的拿出相應的證據和依據來。
我是法律人家子,關注我,每天學點法律小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