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農村年紀輕輕,不想干活吃低保戶?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家庭貧困,失去勞動能力,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生活水平低于當地生活水平標準,可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簡稱為"低保"。低保分為三個等級,一級每月300元左右,二級200元左右,三級150元左右,年年有上浮,各地經濟不相同,城鄉也有差別,經濟發達省份,高于經濟落后的省份。
在農村確實有不少年紀輕輕,有手有腳,身體健康的年輕人吃低保,這些人有個特點,生得老實本份,怕吃苦,懶隨,大錢掙不了,小錢不愿掙,在社會上游手好閑,不務正業,在父母身邊"背靠大樹好乘涼"的生活著,父母去世后,衣食住行各方面條件差,就向村里申請低保,40~50歲的單身年輕人都能享受"低保"。
在我村年輕人吃“低保"的就有10多人,龍山村龍山組李大平今年55歲,弟第李小平45歲,兩人身高馬大,身體健康,如外出打工每年收入3~5萬元,輕而易舉,弟兄兩人和母親生活在一起,忙時干點農活,閑時拿低保金打麻將。年齡在40~50歲之間,這些人享受低保,每年3000~5000元收入,住的房子由國家拔款建造,安裝了自來水,每月電費由國家補貼,他們過著高枕無憂的生活。這些人有個想法,年輕時吃喝玩樂,還能得到"低保"待遇照顧,到了六十周歲"低保"可以升級為"五保",吃、穿、住、醫、終老都由國家實行一條龍承擔,因此不干活,靠低保金生活。各鄉鎮都建有敬老院,入駐敬老院生活,每人住一間房子,炎熱的夏天發有蚊帳,還有空調電風扇,寒冷的冬天發有木炭,散居農村未進敬老院的六十歲以上的人,待遇更高每月補貼生活費600多元,年收入7000多元,一直享受到終老。
編后話:
- 在農村確實有一些家庭人員出現了殘疾,還有生病因病致貧的,這些家庭,需要享受"低保"照顧。有些年輕人年齡在40~50歲,四肢健全,身體健康,閑手好閑,不務正業之人,就不應該享受低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