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可以推遲多久打?
因為一些特殊情況不得不推遲接種, 父母不必過分擔心,及時補種疫苗只要間隔時間恰當,對孩子的健康不會有太大的影響。疫苗說明書都有補種原則,按規矩來就行。 當然,家長也不能因此松懈,盡量按時接種。因為疫苗很多是有先后順序的,雖然補種疫苗對預防相關疾病的作用和按時接種基本是一樣的,但推遲太久會影響到后面疫苗的接種,后面接種的時間亂套,整個計劃被打亂,要重新調整。更重要的是,推遲接種的疫苗太多,孩子也可能會因沒有及時得到防御疾病的抗體,感染的風險大大提高,因為某些疾病就是特別禍害一個時期內的寶寶的。
暫緩接種疫苗是咋回事?
在接種前,醫生一般會詳細詢問孩子的身體狀況、病史、家族史、過敏史等,有時醫生會要求孩子暫緩接種疫苗,讓家長白跑一趟,這讓很多家長很不理解。
醫生也是為了孩子著想, 這因為疫苗接種是有禁忌的(說明書都有寫),一般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絕對禁忌證:寶寶先天具有疫功能缺陷或是嚴重過敏體質,接種疫苗可能發生異常反應,甚至危及生命,所以絕對不可接種該疫苗;
另一類是暫時禁忌證:早產兒,黃疸太高,正發熱,腹瀉嘔吐或處于一般疾病的急性期,此時兒童都屬于“暫時禁忌證”。當孩子處于患病中,無論何種疾病都不宜接種疫苗。因為這 時孩子處于疾病狀態,身體免疫力較差,接種疫苗也不會發生較好的免疫應答反應,反而有可能會加重病情或加重接種疫苗后的不良反應。這種情況應在疾病痊愈或者癥狀緩解后,在醫生指導下補接種疫苗。
補種原則:
一)重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
補種原則
(1)若出生24小時內未及時接種,應盡早接種;
(2)對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盡早補種,補齊未接種劑次即可;
(3)第1劑與第2劑間隔應≥28天,第2劑與第3劑間隔應≥60天。
(二)皮內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
補種原則
(1)未接種卡介苗的<3月齡兒童可直接補種。
(2)3月齡~3歲兒童對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試驗陰性者,應予補種。
(3)≥4歲兒童不予補種。
(4)已接種卡介苗的兒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補種。
(三)脊髓灰質炎(脊灰)減毒活疫苗(脊灰減毒活疫苗,OPV)、脊灰滅活疫苗(IPV)
補種原則
(1)對于脊灰疫苗遲種、漏種兒童,補種相應劑次即可,無需重新開始全程接種。<4歲兒童未達到3劑(含補充免疫等),應補種完成3劑;≥4歲兒童未達到4劑(含補充免疫等),應補種完成4劑。補種時兩劑次脊灰疫苗之間間隔≥28天。
(2)IPV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以后,無論在補充免疫、查漏補種或者常規免疫中發現脊灰疫苗為0劑次的目標兒童,首劑接種IPV。
(3)2016年5月1日后,對于僅有bOPV接種史(無IPV或tOPV接種史)的兒童,補種1劑IPV。
(4)既往已有tOPV免疫史(無論劑次數)而無IPV免疫史的遲種、漏種兒童,用現行免疫規劃用OPV補種即可,不再補種IPV。
(四)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
補種原則
(1)3月齡~5歲未完成DTaP規定劑次的兒童,需補種未完成的劑次,前3劑每劑間隔≥28天,第4劑與第3劑間隔≥6個月。
(2)≥6歲接種DTaP和白破疫苗累計<3劑的兒童,用白破疫苗補齊3劑;第2劑與第1劑間隔1~2月,第3劑與第2劑間隔6~12個月。
(3)根據補種時的年齡選擇疫苗種類,3月齡~5歲使用DTaP,6~11歲使用吸附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兒童用),≥12歲使用吸附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五)吸附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白破疫苗,DT)
補種原則
(1)>6歲未接種白破疫苗的兒童,補種1劑。
(2)其他參照無細胞百白破疫苗的補種原則。
(六)麻疹風疹聯合減毒活疫苗(麻風疫苗,MR)
補種原則
(1)擴免前出生的≤14歲兒童,如果未完成2劑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種,使用MR或MMR補齊。
(2)擴免后出生的≤14歲適齡兒童,應至少接種2劑含麻疹成分疫苗、1劑含風疹成分疫苗和1劑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對未完成上述接種劑次者,使用MR或MMR補齊。
(七)麻疹腮腺炎風疹聯合減毒活疫苗(麻腮風疫苗,MMR)
補種原則
(1)參照麻風疫苗MR的補種原則。
(2)如果需補種兩劑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種間隔≥28天。
(八)乙型腦炎減毒活疫苗(乙腦減毒活疫苗,JE-L)
補種原則
擴免后出生的≤14歲適齡兒童,未接種乙腦疫苗者,如果使用乙腦減毒疫苗進行補種,應補齊2劑,接種間隔≥12個月。
(九)A群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流腦多糖疫苗,MPSV-A)、A群C群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MPSV-AC)
補種原則
擴免后出生的≤14歲適齡兒童,未接種流腦疫苗或未完成規定劑次的,根據補種時的年齡選擇流腦疫苗的種類:
(1)<24月齡兒童補齊A群流腦多糖疫苗劑次。
(2)≥24月齡兒童補齊A群C群流腦多糖疫苗劑次,不再補種A群流腦多糖疫苗。
(3)補種劑次間隔參照本疫苗其他事項要求執行。
(十)甲型肝炎減毒活疫苗(甲肝減毒活疫苗,HepA-L)
補種原則
擴免后出生的≤14歲適齡兒童,未接種甲肝疫苗者,如果使用甲肝減毒活疫苗進行補種,補種1劑。
(十一)乙型腦炎滅活疫苗(乙腦滅活疫苗,JE-I)
補種原則
擴免后出生的≤14歲適齡兒童,未接種乙腦疫苗者,如果使用乙腦滅活疫苗進行補種,應補齊4劑,第1劑與第2劑接種間隔為7~10天,第2劑與第3劑接種間隔為1~12個月,第3劑與第4劑接種間隔≥3年。
(十二)甲型肝炎滅活疫苗(甲肝滅活疫苗,HepA-I)
補種原則
(1)擴免后出生的≤14歲適齡兒童,未接種甲肝疫苗者,如果使用甲肝滅活疫苗進行補種,應補齊2劑,接種間隔≥6個月。
(2)如已接種過1劑次甲肝滅活疫苗,但無條件接種第2劑甲肝滅活疫苗時,可接種1劑甲肝減毒活疫苗完成補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