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8年的土地確權,現在很多地區農村宅基地成為了炙手可熱的熱門話題,很多人都想在土地確權之際能夠分到一個屬于自己的宅基地,那么怎么才能分得宅基地呢,需要哪些條件,你又是否符合申請條件呢?大家一起來看一看吧!

首先先說說什么是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做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的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于建設房屋的土地,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 建過房屋 但以無上蓋或不能l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 規劃地三種類型。

使用程序:
農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宅基地的,必須完成以下程序:
申請
主申請人 持有申請材料,向本地居委會提材料,出村民委員會,書面申請,村委會應當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依法召開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并張榜公布,張榜公布15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現場堪察
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現場勘察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 建設申請條件,并制作勘察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填寫申請表
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后發放《農村村民宅基地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審核上報
鄉鎮人民政府收到村民委員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后完成審核并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并報縣國土資源局進行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申請條件的上報人民政府。
審批
縣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由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準書》
放樣
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準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規劃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羊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后,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驗收發證
新建,改建,擴建的農村居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后30個工作日內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產權證書。
申請條件
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有以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辦理申請批準宅基地使用
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達到規劃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以上這些就是申請宅基地所需要的申請條件
要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農村宅基地單獨買賣,農村宅基地可轉讓買賣給本村和外村的農業戶口居民,不得與城鎮戶口居民進行買賣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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