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泰國憲法,泰國總理的權力是低于泰王的,但如果從實際出發的,泰國總理的權力無疑又是最小的,因為泰國還是一股政治力量就是泰國軍隊,泰國的政治力量基本上是泰王,軍隊,文官民選政府三方組成,但文官政府顯然無法制約軍方。
僅就泰王而言,無疑具有巨大的權力和海量的財富。泰國僅僅是一個名義上的君主立憲制國家,名義上泰國國王只是泰國國家形象的象征,不享有實際行政權。實際上,泰國憲法規定,總理雖然是民選產生,但泰王擁有任命總理的權利。國王還有權提議修改議會的決議,泰國王不僅有行政權,而且對軍隊有著巨大的影響力。并通過樞密院掌握軍權,樞密院人選又泰王任命,人選也都是軍方高級將領。泰國憲法規定了軍隊效忠的是國王,而非政府。這種態度決定了國王對軍隊的絕對掌控。而造成這一原因的主要問題就是泰國的政治變革不徹底,軍方和國王最終攫取了國家的最高權力,而不是代表資產階級的選民。
而泰國總理顯然就屬于弱勢的一方,不掌控軍權,行政權被泰王瓜分,泰國總理更多地是一個執行者而非決策者,泰總理必須由選出的國會下院議員擔任,一般由下議院多數黨派領袖出任,再請泰國國王任命。總理任命部長以主持并督導部會的施政方向、過程與結果。總理具有任命、調查和復議的最后決定權,同時又是內閣會議主席。但這僅僅是名義上的,泰王一般是不干預政府事務的,但會通過軍隊推翻民選政府。同樣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內閣首腦都叫首相,唯獨泰國內閣首腦卻叫總理,就是因為泰國的國王是有實在權力的統治者,泰國有人說是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國家,至少跟政府一起管理者國家。
應該說泰國總理政府施政措施與國王沒有任何關系,但如果泰王認為總理的行為是錯誤的。侵犯他的利益,泰王可以通過軍隊施加影響,所以軍事政變又成為泰國的家常便飯。從1932年泰國現代政府建立以后,一共發生了19次軍事政變,其中成功12次。而且軍方的不少軍事政變還很受民眾歡迎,軍方首腦還可以搖身一變成為民選總理。泰國現任總理巴育陸軍司令出身,于2014年政變上臺,2019年當選文官政府總理。實際上是換湯不換藥。而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議會對此卻束手無策,根本無法控制軍隊,憲法并不能限制當權者,政治人物更關注的是軍事將領。泰國總理是國度政府的領頭羊,就相當于英國首相一樣。總理的人選是從下議院中發生出來的,也就是說要做泰國總理的前提就是成爲泰國下議院的成員。通常狀況下,泰國總理的人選是議會最大黨魁擔任,經選舉出來后經過國王任命,就可以正式上任了。
但就實際權力來說,泰國總理排在泰王和軍方之后,屬于第三實力,不具備與泰王和軍方相抗衡的實力。在泰國只有軍人出身的巴育干了總理,泰國的政局才會穩定。這種死循環除非出現重大變革,否則很難改變。
我是清水空流,歷史的守望者。歷史的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