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為法律有疏漏的地方,才被某些人鉆了空子;也才導致這些拐賣兒童和偷孩子的現象屢屢發生。
如果法律制定,凡拐賣兒童和偷孩子者,一律處以極刑。如此震懾之下,此類蟊賊還敢去冒天下之大不韙嗎?
為什么一提到拐賣兒童和偷孩子的事,我會如此激動?
緣于我表妹家的孩子剛滿5歲時,就被人販子偷去了。為此,我表妹一家花了不少錢財,報警找孩子也沒有結果。直到今天,還不知道偷孩子的人販子是啥模樣。為此,我表妹全家人的心里,一直煎熬在丟失孩子的痛苦之中。
自從孩子被偷了以后,我表妹自殺過好幾次,好在每次都被她的家里人及時發現。要不,我表妹的骨頭早就擂響鼓了。
由此可見,拐賣兒童和偷孩子的人,犯下的罪孽難道不是死罪嗎?雖然他們沒有直接殺死人;但是,偷孩子的行為,卻給當事者的身心,帶來了巨大的創痛。
這種心底的痛法,比立即死了還要難受。因為陰影一直盤旋在大腦中,直到老死之前仍然揮之不去。偷孩子的行為,給丟失孩子的家庭,造成了無法填平的悲苦;那么,偷孩子的人難道不該死嗎?
因此,針對小偷在村子里,偷孩子被村民打死這件事,屬不屬于正當防衛,就另當別論了。
如果有警方介入調查,村民們就異口同聲的說:我們趕過來制止偷孩子的人;當時,他不但不聽勸阻,反而還從腰間撥出一把明晃晃的殺豬刀,來反殺我們。在我們憤怒之下,才慌忙的找來棍棒,在地上抓起石塊和偷孩子的人對抗。
哪知道人販子偷孩子厲害,抗打能力卻很差。面對偷孩子的人,他手里提著把殺豬刀,我們近不了身,擒不住他。而他的殺豬刀卻在人群中,竄來竄去的揮舞。為了偷孩子的人不傷害無辜,情急之下,我們向他扔了石塊。
當時,也不知道是哪一塊石子長了眼睛,飛出去的時候“咣”的一聲,正好擊中偷孩子的人的腦袋。這一下他倒地了,我們才來得及報警。這不,報警的同時他就翻白眼了;哪想到偷孩子的人偷孩子厲害,卻沒有練過抗打功夫!
如此一來,村民們為社會鏟除了一顆“毒瘤”,這難道不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