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規定,同工應該同酬。但是就目前來看,事業單位的臨時工是絕對沒有同工同酬的。
目前,事業單位中存在著編制工,合同工,以及臨時工。編制工是納入財政預算,按照人頭撥付福利和工資,合同工大多是人事掛靠在企業中,以勞務派遣的方式到事業單位中工作,有些單位基本上和在編人員一樣,能夠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只是沒有職務晉升的機會,退休后按照企業退休計算。合同工要簽訂合同,基本上也是由地方財政負責工資待遇,繳納保險,同樣,這種合同工也需要設崗公開招考。當前事業單位中,合同工最多的是中小學聘用教師,他們基本上在待遇和在編老師差不多了。
事業單位中除了在編人員和合同工外,就是臨時工了。臨時工從字面意思就是臨時性工作,不簽合同,不交保險。由于臨時工屬于編外人員,財政工資戶頭上也不存在這些人,他們的工資基本上由用工單位出,如中小學中的代課老師,城管臨時人員等。由于現在國家對財務審計很嚴格,事業單位中也幾乎沒有自設小金庫的現象了,這部分人的工資基本上是從單位辦公經費上節省出來的。在辦公經費緊張情況下,臨時工的工資就很低,基本上是一千到兩千之間。
題主問,事業單位取消編制后,臨時工能否獲益。就目前來看,即使能夠獲益,也不會達到同工同酬。合同工和編制工也會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處理,他們之間的差異會越來越小。但臨時工的權益仍是得不到保證,因為,事業單位取消人員編制,只要他還是事業單位或變為國企,他仍受地方財政預算控制,每年要付的工資福利都是按照規定和需求來的,臨時工沒有在計劃內,管理者又不是臨時工,誰會想到要給這部分人爭取同工同酬的福利呢?除非臨時工與單位簽合同,變為正式工。
事業單位臨時工是最苦最累的人,我覺得有本事的人是不會做這類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