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就親歷過這件事。那一年我旅游路過北京,在塔乘地地鐵時,看見恰好有一空座我坐了上去,不料右座一位女性突然站立起來,一口京腔,說我坐在她腿上了,對天發誓,我怎么可能坐在她腿上呢!頂多只是衣服上有些接觸罷了,我當時就很警覺地意識到,對方要訛人,果不其然對方罵罵咧咧一口京腔用盡了惡毒的字眼,污辱,嘲笑,漫罵我,我臭屁不理她。她竟沖到我面前指著我,說我卑鄙無聊坐在女人腿上圖謀不軌,我凜然地回應了一句,你這種卑鄙的女人真還把自己當成了鳳凰看見你就惡心,說我坐在你腿上,呸!你照一照,值嗎?此時女人暴跳如雷破口大罵,我冷靜地,大聲地撥通了110,我只說,我是一個外地人,在地鐵里受到了北京人欺負。女人見我撥打110后立馬就下車了。
我認為,當一個人如果受到懷疑被污辱時,一定不要使用武力,要據理力爭,在爭辮時令可用尖銳的語言去刺痛對方,另外不要顧及臉面,去報警,俗話說有困難找警察,我國是個法制國家,警察是講道理。
我的回答不知對下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