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了。我來回答下這個問題。
大貨車闖紅燈發生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在這件惡性的交通事故中,大貨車的駕駛員是否應該判死刑?我們首先應該先看一下國家的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交通事故的刑事責任的承擔與交通事故的處理責任劃分有很大的關系。
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報了警,事故民警會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進行仔細的勘查,并且搜集相關的證據。
事故民警會根據當事人的過錯行為,以及過錯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來劃分交通事故的責任。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大貨車的司機闖紅燈。我個人認為是這起交通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
如果對方的小車在交通事故中沒有違法行為的話,大貨車應該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并且應該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大貨車司機的刑事責任。
什么情況下追究刑事責任?
在這起交通事故中,交警如果認定大貨車的司機承擔的是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就需要追究大貨車司機的刑事責任。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人民法院在刑事判決的時候會追究駕駛員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什么有的人感覺不公平?
在我接觸的了很多交通事故當中,有很多家屬對大貨車司機所承擔的責任認為是太少。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很多大貨車都是購買了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的。在民事賠償的時候,絕大部分是由保險公司來承擔的,甚至有的時候是全部由保險公司來承擔。
家屬認為大貨車的司機沒有掏錢,沒有得到相應的懲罰。
保險在事故處理中的作用。
機動車在購買了強制險之外,還會購買一些商業三者險。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是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賠償責任的。有的人可能認為保險公司是替機動車的駕駛員進行了賠償,駕駛員應該也要拿出一部分。
這種事情我覺得應該一分為二的來看待。國家之所以要求機動車購買強制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傷者或者家屬,得到賠償時有保障。在大貨車的民事賠償上面,由于大貨車是營運的,在民事賠償上,相關法律規定是要由車主來承擔的。車主在進行營運過程中,都會給自己的車輛購買強制險和高額的商業三者險。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減輕自己在民事賠償上的負擔。
保險在這里的作用,第一是保障了受害方得到賠償,第二是減輕了車主的賠償負擔。
關于諒解書的概念。
在發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員死亡,機動車的駕駛員承擔了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在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下,一般都會與死者的家屬達成諒解。我們有的時候會聽到一個諒解書的概念。
在這里主要是指的司機另外拿出一部分錢來補償給死者的家屬,爭取獲得死者家屬的原諒。雙方達成了協議,司機獲得了諒解書。法院在進行刑事判決的時候,就可以認為司機對死者家屬造成的危害,已經降到了極低。在刑事判決的時候是可以判處駕駛員緩刑的。
我的個人建議。
多數交通事故的發生,是機動車的駕駛員因為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但是在有的時候機動車的駕駛人員存在著故意行為或者放任過錯的行為,人民法院在進行判決的時候,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駕駛人員最高死刑。
駕駛人員在駕駛車輛的時候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生命對每個人都只有一次。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不僅僅是一個家庭,有的時候甚至是幾個家庭。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情的個人看法,如有不妥之處,還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