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1名有著20年警齡的基層民警,我可以負責任的回答:法律授予了基層民警拒絕執(zhí)行命令的權利,但必須在特定的情形下。
我是@職場取經閣,關于您的提問,我結合法律和現實兩個方面予以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警務指令的重要性
警察隊伍是一支紀律隊伍,對忠誠性和紀律性有嚴格要求。換句話說,警察必須堅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指令屬于命令的一種,一般表現為書面指令和口頭指令,均為上級對下級工作的指示和命令,二者在本質上具有同等效力。
人民警察法作為警察有效履行職責的根本保證,第32條明確“人民警察必須執(zhí)行上級的決定和命令”。
綜上,人民警察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的指令。
二、對于領導的錯誤指令如何處理
指令首先是由人作出的,是認必然會出錯。所以,人民警察法對于上級作出的錯誤指令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警察法第33條的規(guī)定,雖然明確了人民警察有權拒絕執(zhí)行錯誤指令,但做出了嚴格限制。
這條限制就是指令超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人民警察職責范圍。換句話說,指令的對于錯必須有法律、法規(guī)的參考,而不是民警個人的主觀臆斷。之所以這樣規(guī)定,是為了防止警察不作為。
當然,有些指令民警是無法作出對與錯的判斷的。對于這類指令,人民警察法第32條也做了明確規(guī)定:
換句話說,警察無法明確對與錯的指令,必須先執(zhí)行,可以同時或者執(zhí)行完畢后提出意見建議。
需要注意的是,我們強調的無法明確對于錯的指令,是基于正確的價值觀和法律法規(guī)。比如上級讓民警著警服處理私人事務,明顯不符合警務規(guī)定,執(zhí)行民警必須直接拒絕。
綜上,對于上級的錯誤指令,基層民警在嚴格的規(guī)定范圍內,有權拒絕執(zhí)行。
三、給您的建議
官大一級壓…死…人的古訓一直存在,因為上級直接決定著下級的升職加薪,這也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對于領導的錯誤指令,個人建議采取以下方式拒絕:
一是打著有大事要事的幌子,推出去。這種方式雖然難登大雅之堂,但確實推卸了責任。
二是做好登記,以備后查。凡事多個心眼總是對的,對于領導的指令,自己一定及時做好登記,注明指示的時間、地點、見證人,這是最好的自我保護方式。
三是加強請示報告。請示誰、報告誰,聰明的人一定心里清楚。說實話,沒這點關系,也干不了或者干不好警察。
綜上,對于領導錯誤的指令,要選擇科學的方式拒絕。
我是@職場取經閣,實話說,領導作出錯誤指令的時候不多,但也確實存在。作為基層民警,必須要始終保持為民初心和法治思維,有這兩個基礎,原則性的錯誤不會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