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如果強制結婚彩禮不得超過5萬,會發生什么現象?
先說下我們這里的農村娃們結婚的婚嫁市場行情。女方家庭會要定親見面禮3萬,結婚彩禮16萬,縣城房子一套估價40萬,小汽車一輛估價15萬,三金首飾2萬,很輕松的,男方家庭娶回一個媳婦,大約需要付出70萬左右。
女方家庭心底不是太狠的,上面的幾項內容可能會減去不少,但估價還在50萬左右。這就是我們當地農村男方家庭娶媳婦的代價,太高了,娶不起啊。前面有人統計過,每個自然村有3個小伙子會打光棍,看來不假,家里沒錢的,真的娶不起老婆。
按照題主說的,如果把農村人的結婚彩禮錢強制不得超過5萬,可想而知,就會出現彩禮錢轉移的問題。東方不亮西方亮,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要當地的天價彩禮陋習一日不除,那這個行情就不會變化。娶一個老婆就是要花50萬的,強制彩禮不超過5萬好辦啊,女方家庭會同意的,然后還有別的明目。
因此這個話題,要是女方家庭看了,也許會有更絕妙的答復,甚至會說不用你們強制好了,別說5萬,我們一分錢都不要。然后背過身就會翻臉,房子不要縣城的,要市里的省城的,小汽車不要15萬的,要30萬的,總之作為男方家庭,無路可逃,逃不出五指山。
我很奇怪的是,為什么會有人出這么一個餿主意?地方的婚嫁陋習,不是說一紙命令就能改變的。要通過移風易俗,整體的全面的遏制這股歪風邪氣才能相安無事,免得堵了這頭,那頭又冒尖了。
其實婚姻法早有規定,借婚嫁活動索取財物的,都屬于違法行為。但是規定太過籠統了,沒有詳細的約束規定,在執行上肯定有難度。因此天價彩禮問題要靠道德層面來管控,法律只是道德約束的最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