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最早起源于二戰的德國,由于當時盟軍的偵查力量和戰略打擊能力非常強。為了保留住可以用來軍備補給的工廠和研發設施,德國就在地下建造了龐大的地堡工事。德國的V-2和V-1導彈就是從地下工事里生產出來的。二戰德國戰敗后美蘇都發現了這樣的地下工事。起初盟軍并不是非常在意,只是將地下工程里面的機床和生產工具洗劫一空。
然而隨著蘇聯戰略轟炸機的出現以及蘇聯核彈的發展越來越迅速,美國等西方國家為了應對蘇聯可能會發動的核轟炸,就在西德境內和本土重要城市內大建地下防御工事。在60年代,美蘇分別提出了自己的核戰爭計劃,蘇聯的核戰爭計劃倒是沒有什么,只是將核彈扔到歐洲和北美大陸。而美國的核戰爭計劃中就有所不同,美國幾乎把當時所有沒有加入北約或者親蘇聯的國家都納入了核打擊范圍之內,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中國。然而當初中國背靠蘇聯核保護傘且中國自己的核武器也進入了最后測試階段當時不會被美國的一紙計劃嚇倒。
然而在古巴美蘇對峙之后,中國看出了誰是“真強國”誰是“偽強國”所以中國就為了在未來的核戰爭中不被蘇聯“賣隊友”就建造了自己的地下防核工事。相比美蘇等國更多的是為了形式上互相警告和用來拒止的地下工事。中國的地下防核工事明顯在工程量上要更多,且內部設施也比較齊全,簡直就可以用小城市進行形容。而且中國在建造地下工事時還考慮到了在未來汽車和各種大型設備也存放在這里,所以中國的地下工程要比美蘇的“貓洞”要大出很多。中國的地下工程已經足以保證在海岸預警雷達發現核彈來襲后可以安置足夠多的平民和設備,然后憑借地下工事里的水和食物堅持到核塵埃落下后,再重新建設城市,所以中國地下防核工事對保存中國的有生力量,保留戰爭潛力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