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已是現在社會帶有普遍性的一個問題。
這有兩種情形,一是確有困難之人,遇到燃眉之急需借錢,這種人品質上沒有問題,內心里也沒有不還錢的想法。人,有的就是不濟時運,經濟上就是翻不了身,無償還能力了,但始終會承認欠錢,也說會慢慢還。
另一種,從借錢的出發點就沒打算還,借錢時會說得比唱的還好聽,還錢時找各種理由推辭,有的還故意回避玩躲迷藏,甚至玩消失。在這種人心眼里,錢到他手就改了姓。目前社會上后一種人太多,以借得到晃得錢為榮,已完全不知恥。
在他們看來,借錢不還不是犯罪,充其量是個人之間債務糾紛,能拖則拖,能賴則賴。
這是現實社會少數人道德缺失,毫無誠信,惡意所為的伎倆。
善良的人,真要睜眼看人,千萬不要做東郭先生。賺錢不易,捂緊自己錢袋,不能被狼算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