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23歲女孩為某設計院的已婚男子黃X殉情了,人們雖然惋惜,但并不同情她。其實,她在跳樓之前發了朋友圈,女孩把黃某欺騙她的感情經過公之于世,勸后來的年輕女子不要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語,她雖然有所認識和醒悟,但是還是走不過這一道關口,結束了自己的生命,認為是自己應得的下場,用來提醒世人,算是對第三者的忠告。
(花季少女就這樣走了,可惜)
為什么殉情女子不值得同情?
充當第三者是不光彩的角色。
第三者人們俗稱“小三”,被世人唾棄,一些女人打扮得花枝招展,不在正經場所上班,為了高收入,做服務小姐,陪男人喝酒替他按摩,也有些是勾引男人的,自愿給有錢有勢男人做小三,目的就是想過得瀟灑快活,她們不顧自己的臉面,這些人世界觀、價值觀已經嚴重扭曲,通俗地說就是自甘墮落、不要臉,人們瞧不起這類人。
破壞別人的家庭。
從女孩發的朋友圈知道,她在一家休閑館上班,這是男人光顧的場所,她被設計院的黃某看中,陪黃某服務交談聊天,這是她的職責范圍,無可非議的,后來加了微信,漸漸熟了,幾次三番黃某說喜歡女孩,要真心對待她,黃某也告知自己有老婆和孩子,他與老婆感情不和,準備離婚。女孩相信男子鬼話,自愿與他發生關系了!
男子是有家室,即使有家庭矛盾也是難免的,而她卻充了當第三者,這就是破壞別人家庭啊!
把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獲得對方的錢財。
但凡第三者,都有想過舒適生活,想獲得對方錢財。女孩見黃某權勢地位都有,正當鼎盛時期,肯定相當滿意,既然他表白了喜歡自己,哪怕是自己做小三,也心甘情愿,黃某可以經常來過二人甜蜜世界呀!他承諾的有時候就來陪自己,可能也陷入情網了,除了精神滿足,最主要的還是物資生活,她自己曝光的一次生日禮物就有5萬多元,這樣的男人誰不向往?
相處許久了,男子沒有離婚的打算,威逼對方。
女孩自己也知道,86年的黃某是一個設計院的主力軍,他曾經炫耀哪些地方都是他設計的,老婆也是設計院的,人家都是知識分子高級人才,哪里會看上一個酒吧女(沒有貶低的意思,只是說門當戶對)。
明知不可能的事,明明知道對方就是想玩玩女性,過男人奢靡的生活,還當真了。
久不見男子離婚,就逼迫他離婚,想盡快上位擺脫地下情人的名聲,于是男子就疏遠她,男子本來就是玩感情,準備帶孩子老婆上海南去旅游,人家一家人好好的,這下更加急了,覺得自己的感情被騙了,世界要塌下來了,自己的生活黯淡無光了,已經在好友面前說了,自己有一個不錯的如意郎君,如何有臉面見朋友?
(女孩最后的朋友圈留言,大家勸導也沒有挽留她的生命)
她做錯了什么?
不該相信男人的鬼話。
有一句網絡語說得好啊!“男人靠得住,母豬會上樹”。你們不是正常戀愛,你們的地位不對等,雖然現在不完全是講究這些,還是要靠譜一些吧!人家高級知識分子,說娶的酒吧女,他說得出去嗎?
不該與男子發生關系。
人們常說,“癡情女子負心漢”,女子一旦與男子有了親密關系,就完全依賴對方,她把自己交給了男人,主動權就掌握在男人手中,這是一個有家室的,想在外尋刺激,明顯就是玩玩女性,哪里有真情,而女子卻信以為真,讓自己不能自拔。
不該選擇自殺。
主要是男子已經有了妻子兒女,人家是戀愛結婚生子,雙方父母親戚朋友認可的,他一句“夫妻感情不和,準備離婚”就把你騙了,到最后還沒有醒悟,以死來抗爭,有人說女孩是“殉情”,我說她是傻子,與古時候臣子對皇帝老兒愚忠一樣,正因為沒有對自己有一個清楚的認識,才發生了悲劇。
她的認知、處事及溝通方面都有問題,正如她自己說的,“我是一個不善言語的人”,這樣的人更容易上當受騙,因為沒有人提醒她呀!
警示后人什么?
1.做第三者大多數沒有好下場。
試問大家,有幾個第三能夠成功做夫人的?
有老婆發現被打的,有在大街上罵不要臉的,還有扒開衣服露丑的,有些是兩人鬧掰出傷亡事故的,最后總是不歡而散,結局是兩敗俱傷。
2.發覺上當受騙了,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失。
如果女子被男人欺騙,他在交往期間說是未婚,實際是結婚了的,這種欺騙感情的行為,根據民典法,是可以要求對方經濟補償的。
3.女子與已婚男子長期居住,可以告他重婚罪。
自己感情受到欺騙,被男人玩弄,根據《婚姻法》,可以起訴對方重婚罪,根據《民典法》可以要求賠償。
廣西女子為情所困,白白地死了,雖然值得惋惜,但她充當的是第三者,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就是大家覺得不值得同情的理由。年輕女子涉世不深,不要誤入歧途,更不要充當第三者。這就是我今天發文的目的,警示后來的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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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道德淪喪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