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亂下定義!誰跟你說癌癥是絕癥了?哪個文獻哪篇論文下了結論?
告訴你!記住了!2006年,世界衛生組織就明確了:癌癥也是慢性病。和糖尿病、腎病,是一樣的,是慢性病。
不負責任的醫生有,只盯著利益,不管病人死活。那是違背良心的行為。雖然醫生只是一個念頭,但他明明知道病人承受不了手術和化療了,還是堅持常規化治療,因為你們家屬要治啊?他們就是這樣治療的。如果家屬懂一點,病人虛弱不堪一擊時,不可以接受手術和化療。這個時候需要評估病人體能,誰把關?怎么把關?一個人說了算,肯定不可以,起碼得五個人……但西醫不會把脈, 不會看舌苔,就無從很嚴密把關,一個錯誤決定往往就是送了人命。
所以,家屬要明白,病人很虛弱時,唯有求中醫,西醫立即手術就是殺人了。
當醫院決定手術和放化療的時候,家屬應該有異議,可以拒絕這樣立即果斷的行為。
虛弱不堪的病人住進了醫院,醫生首先應該讓病人轉危為安,給與營養液,讓生命呈現活力,呈現生機。
不應該不分青紅皂白,就很快安排手術,要有提升生命的過程,如果連續幾天,病人不吃不喝,沒有胃口,就不應該手術……況且家屬簽了字的,醫生就不會有大的責任。沒人追究,很快死了人,醫生也跟無事一樣。
病人進了醫院,就任憑醫生去做一切,那家屬就有責任……
常常看到病人的心情文字里有這樣的文字,把身體交給時間和醫生,自己只顧安心養神……
我認為,這是在病情面前的低智商,身體是自己的,醫生怎么做,你自己該怎么樣做,都需要把關的,自己不聞不問,起碼家里要有一個人潛心投入研究一下。
所以,我以為,最好是中西醫結合,加上個人很好配合,才是最完美的治療。
中醫可以立即知道病人是否有生命的承受力,能否手術或放化療。對于癌病,也有先化療后手術的。不具備手術就可以不手術,小劑量化療也可以抑制一下癌癥擴散的瘋狂……
究竟怎么治療,家屬和醫生應該一起考量。
不要把“人財兩空”都歸結在醫生或醫院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