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么前途,事業單位正在改革,工作也不穩定。不可能進入編制內管理,除非有資格參加招考,并且能考取。
事業單位的合同工,也就是臨時工,是地方政府人社部門,或者用人單位、主管單位通過招聘錄用的合同制人員,其人員經費、工資福利等全部由地方財政供給。
一、沒有前途。1、機構編制改革:事業單位正在改革,機構減少,編制減少15%以上,體制內人員都面臨著人員編制改革壓力,更不用說本來就不穩定的臨時工了。如果地方財政情況較好,單位也確實需要用人,還可以留用,不然,第一個裁減的就是臨時工。
公務員公車改革的時候,行政機關聘用的司機人員,公車改革方案中從中央車改辦、地方車改辦文件中,明確規定是解除聘用關系,自主擇業,這就是改革中臨時工出路的典型例子。
2、編制類型減少:另外,由于自收自支類編制、自定事業編制等政府自己設定的編制類型的取消,大部分地方政府自行聘用人員,都面臨著重新就業的問題。即使政府勉強留用,其工資晉升肯定存在難度,工資低不說,福利待遇基本沒有或很少,工資晉升渠道不暢,晉升幅度小,晉升次數少。
3、勞務派遣:許多事業單位和國企,臨時人員都改變方式,采用勞務派遣制,不直接與聘用人員簽定合同。這類人員與體制和地方政府沒有任何關系,只與勞務派遣公司有關系,“五險一金”保證不了,工資待遇低,前途更沒有保障,比臨時工還不如。
二、不可能納入編制管理。政府一直在精減機構,減少編制,降低政府運營成本,編制是個緊缺物,在崗職工好多都沒有編制,屬于“非在編人員”,等前面的人自然減員空出來編制使用,哪兒還有編制供臨時工使用,更何況也不符合規定。除省招以上的項目生,目前在各基層縣區都無法使用編制。因而,臨時人員除了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外,是不可能進入體制內,占用編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