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到校原則上以學校規定的時間為準,班主任要求所有學生每天必須7:10前到校,而學校規定學生應在7:20前到校。班主任給學生到校的時間提前了10分鐘,班主任的做法違反了學校的作息時間規定,學生可以給班主任提出異議,或向學校反映相關情況。
雖然每個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管理制度,但在作息時間方面應做到全校統一,因為這還涉及到學生在校的安全問題,7:15到校的學生并沒有錯,也沒有違反學校的相關規章制度,擅自更改作息時間的是班主任,對于不合理的要求,學生可以說不!
這個班主任要求學生提前到校的出發點是好的,但班主任可能忽略了一個問題,如果學生6:50到校,學校的門衛是否能讓學生進校園?早上6:50的時候,學校領導和班主任可能還沒到學校,如果學生在校園內發生了安全事故,責任到底由誰來承擔?班主任負得起這個責任嗎?
現在很多學校的上學時間都做了統一規定,未到規定時間,學校不得開大門。學生即使很早來到學校,也只能在校門外等候。這可能是學校規避責任的一種做法,如果學生在上學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校方可以以出事地點不在學校為由推卸責任。一旦讓學生提前進入校園,學校的管理就必須得跟上,否則,學校是給自己找麻煩。
個人認為,班主任要求學生提前到校的做法不妥,學校規定學生7:20前到校,班主任只需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就行了,7:15到校并沒有錯,錯的是班主任給學生層層加碼,班主任也沒有考慮這樣做的后果,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一旦出現安全事故,班主任是負不起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