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任老婆是教師,“第二任”老婆是公務員,我卻把他們都弄丟了,現在第三任老婆是個婦產科醫生,而今的生活讓我后悔不迭。
上世紀90年代,我23歲大學畢業即參加工作,分配到鄉鎮行政單位,那個年代還不叫公務員,叫行政干部。當時鄉鎮的交通條件非常差,在鄉鎮工作基本就住在鄉鎮,不能像現在這樣可以下班后開著車回城住。在行政單位工作的女干部才是艱苦,每天跟我們一樣要去走村串戶,抓收入,否則任務完不成就領不到工資。而走得大汗淋漓的,回到單身宿舍卻沒水洗澡,整天臭哄哄的。那些女干部長期與農村工作打交道,說話高聲大氣的,一點女人味都沒有了。因此,那時別人介紹對象,我就下決心不找行政干部,最好找個女教師做老婆,整天待在教室,顯得又文雅又干凈。
經人牽線搭橋,我與原來同一個學校畢業的學霸師妹相親,她從師大畢業在縣城中學做教師,人長得不錯,說話文雅大氣,勤奮上進,還善解人意。就這樣,我們走進了婚姻殿堂。她對我的工作也非常支持,她的作息時間很有規律,家務活基本就是她干;她的字寫得不錯,有時候我寫材料,在那個沒有電腦的年代,她還可以幫我抄寫文稿,抄得多了,她對公文也熟悉了,還可以幫我寫一小段。我感覺找個教師老婆算是找對了。
但好景不長。她在工作上確實很優秀,但她為人太善良、老實,在學校被當成老黃牛不說,還經常被人欺負。特別是生了兒子回到單位后,學校就把最差最調皮的那個班交給她去教,她樂意地接受了;當她花了不少精力把一個差班教好了時,學校以家長、班主任的要求為由,又硬給她加了2個班的語文課、1個班的班主任。由于她產后身體恢復得不好,又在哺乳期,加上超負荷的工作,讓她大病一場,差點丟了性命。結果第二年,學生成績是考好了,但她評職稱的名額卻被校長的親戚優先享用了。
為此,我不想再讓她當教師。她再繼續當下去,她活得很壓抑不說,我作為一個行政干部,自己的老婆在單位受欺負,讓我覺得很沒面子。剛好遇上行政單位啟動招考公務員,我就讓她盡量轉行。我把在行政單位工作收集的資料都幫她整理好,教給她一些方法,憑她那學霸本性,輕而易舉地考上了公務員,在縣級機關工作。這之后,我就教她行政單位的一些工作規則和工作方法,怎樣去處理矛盾問題和人際關系。她好學,悟性高,很快進入角色,深得領導賞識,領導就把一些重要工作交給她,也讓她的能力得到了鍛煉。
在行政單位工作才四年時間,她就被提拔擔任領導。行政單位要處理的復雜問題磨礪了她,她處事變得潑辣干練、有魄力有擔當。人氣越來越旺,職位也越來越高。剛開始,我有種揚眉吐氣的痛快,她終于不再被人欺負,原來她們學校整天欺負她的那些人還來找她幫忙辦事兒。
可沒過一兩年,我便有了一種深深的失落感。她對家庭對我對父母依然很好,但她的時間顯得特別不夠用,加班的時候多,出差的時候多,開會的時候多,再不能像以前當教師那樣,可以在家把飯煮好等著我下班,把孩子的一切照顧得規規矩矩不讓我操心;事情多了讓她心煩,她再沒有以前的耐心和溫柔,有時候在外面累了回到家,疲憊得連話都懶得說;行政單位的男性居多,有時候開會、出差就她一個女性同行,讓我覺得很不舒服,但又不便干涉;最讓我受不了的,是她的成績越來越突出,職位也越來越高,社會影響力越來越大,總感覺別人認為我是吃軟飯的。
我心里不痛快,故意找茬跟她吵架。她主動提出辭去領導職務,但我想起當年她被人欺負的可憐樣,又不忍心讓她丟掉好不容易達到的高度。我堅決反對她辭職,但我又無法說服自己接受她的工作狀態。于是我努力打壓她,不想讓她再提拔晉升。也經常找她吵,希望她能把更多的時間放在關注關心我上面,因為我很享受她做教師時的感受。后來,我干脆讓她時刻跟在我身邊,走一步都不讓她離開,生怕她飛了。她也算聽話,只要一下班就一定會來到我身邊。我看得出,她很壓抑很痛苦,我也懷疑自己心理出了毛病,也很受折磨。就這樣,我們就分開了。
離婚后,我再也不找教師,再也不找公務員了,我遇上了一名婦產科醫生,我走入了第二次婚姻。我原以為現在可以幸福安穩地生活了,事情不是想象地那么簡單。她的作息時間根本與我不同步,大多數時候她上夜班,分大夜班小夜班,上完小夜班回來,我已睡著了;上完大夜班回來,我用完早餐準備去上班了;她白天花半天補覺,再花半天打麻將。周末休息時,她要上班;我上班時,她調休。她和我前妻最大的區別也是最不能讓我接受的,我們的同事朋友聚會時,她可以用她在醫學上學的生殖知識去和那些男性鄉鎮干部開一些粗俗的玩笑,而我前妻始終保持著教師的那種文雅。
【這是我們單位同事給我講述的他的真實體驗,我把它寫出來供題主參考。總結他這曾經幸福卻又失敗的婚姻,不難看出:職業可以作為選擇對象的參考因素,但不是絕對因素,決定婚姻幸福與否,重要的是看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和對待婚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