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鍵代償觀點:法院有可能會受理,但是考慮到實際情況,一般下不會執行。
看到這問題讓我想起了《人在囧途1》中一開始王寶強扮演的牛耿問老板老張的場景,老板一共欠牛耿他們4萬塊錢工資,但是因為甲方沒有給錢,所以老板就無法支付工人工資。最后,牛耿逼老板還錢老板沒辦法了拿出來幾張借條讓牛耿挑,當牛耿挑了一張4萬的時候,另一個伙計說你怎么不挑一個8萬的。
其實,把這個場景換到這個問題中來說是相似的,企業欠款也就50萬,但是對方要拍賣一個遠超50萬的流水生產線,說難聽一點,這就是無理要求,所以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會理會的。
首先,從企業角度來說,我們要知道,一家企業給社會帶來的不僅僅是稅收,還有就是就業機會,這個則是要比稅收更加重要的。所以,法院在執行時也會考慮很多因素,比如說生產線停了,那是不是很多工人就要面臨下崗,工廠是不是有可能面臨倒閉等等。畢竟,債務糾紛只是民事糾紛,法院是要考慮債務人和債權人雙方的實際情況的。說現實一點,如果因為執行債權人的申請,要讓一家運行良好的企業倒閉,這種情況是不可能執行的,殺雞取卵這種事也是不會做的。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則是可以執行的,那就是企業的應對態度很差,就好比說債權人來要賬,但是量負責人都找不到,或者說企業一拖再拖,無法給出一個相對合理的還債方案之類的。那么,這時候就會被法院認定為惡意拖欠。
比如說,經過法院核查,明明企業是有還款能力的,但是連個還款意向都沒有,就是賴著不還,那么法院就不會管那么多了。畢竟,法院是要考慮債務人和債權人雙方的利益的。現在明顯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維護,那么只能是強制執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