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看似挺高檔,似乎可以震懾住警察。但一旦說出口了,反而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麻煩,真的是禍從口出,得不償失。
我老公小學同學(李哥)是一名交警,經常跟著同事們一起在馬路上處理各種交通事故,工作雖然辛苦,但在各種交通事故中也見識到了各種各樣的奇葩肇事司機。
有一次聚會,飯桌上李哥多喝了兩杯,突然給我們說起了工作時遇到了一些搞笑又無語的事情。
幾年前李哥剛進市交警大隊時,還只是個普通的交通輔警,每天跟著他師傅(正式老交警)一起出勤做任務,因為是新來的,有一次遇到十字路口集體查車時,他師傅為了鍛煉他的業務能力,于是讓他拿著酒精檢測儀去查酒駕。
當時這個十字路口一共有十幾輛私家車,附近緊挨著一個大商圈和一些酒吧,李哥想著這十幾輛車這個時間點出行的,估計會碰上一兩個喝過酒的,還在心里暗暗想著萬一碰上耍無賴的司機,他這個新來的輔警該怎么處理。
一輛輛私家車挨個兒“吹氣兒”,他師傅就站在路口跟另外一個交警站在警車邊聊著天,也沒有搭理他。當查到第五輛車時,他發現是輛豪車,看車的身價不能低于100萬的樣子,他掏出證件后,晃了晃手里的檢測儀,示意司機搖窗戶,過了好久,車窗才緩緩打開,撲面而來的就是一股酒味兒。
司機是一個20多歲的小伙子,看上去挺年輕的,穿著打扮也特別時尚,臉色紅紅的,眼神游離,李哥瞅一眼就知道一定是個半夜出來逛酒吧的富二代,嚴肅的問他成年沒有,讓他拿出證件。
這豪車司機開始不愿意,在車里嘟囔著,后來李哥又催促了幾遍,讓他配合工作,并把酒精檢測儀伸到他嘴邊讓他吹氣,豪車司機氣的伸手把儀器推到一邊,指著李哥罵道:JC了不起啊,還不是給人打工的,一個月工資還不如我一晚消費多,你牛什么!我就不測你能把我怎么樣!信不信我能讓你下崗!
李哥當初也是個血氣方剛的小伙子,看到這個年紀比自己似乎還小的司機如此豪橫,氣的直接從車窗拽著他的衣服要把他薅出來,兩人就隔著車門發生了肢體沖突和口角。
“我的律師馬上就到!你就等著被投訴吧!”豪車司機怒氣沖沖地坐在車里指著李哥鼻子罵道。
李哥師傅和其他兩名交警聽到爭執聲后趕緊跑了過來,詢問發生了什么事,李哥跟師傅如實匯報后,師傅聽完皺著眉頭呵斥豪車司機下車拿出證件吹氣檢查,但豪車司機坐在車里鎖住車門,天不怕地不怕地說道:在我的律師來之前,我是不會下車的,你們沒有資格跟我說話。我也不會配合你們吹氣,有事你們跟我律師說。
面對豪車司機如此“豪言壯語”,李哥他們直接叫來了拖車,連人帶車一起拖去了交警大隊,結局可想而知,所謂的律師沒來不說,這個司機因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的駕駛證,并處了1000元罰款,而司機因為酒后辱罵警察,還需要在拘留所待5天。
所以,這件事說明了什么?港臺電視劇里的那句“我的律師馬上就到”放在現實生活中根本行不通,對警察說這句話,那簡直就是個法盲。非但不會起到什么作用,反而還會罪加一等,得不償失。
能夠跟警察說出“我的律師馬上就到”的人,都是怎么想的?
在生活中我們其實很少能看到那些犯了錯事還跟警察叫囂的人,一般來說,經常把“律師”掛在嘴邊的人,大多是港臺電視劇看多了。很多香港電影或者電視劇中經常會出現類似“我的律師馬上到”、“你有事跟我的律師談”、“律師不來,我一句話也不會說”等這種看似十分豪邁牛氣的話。
其實在我國的法律上,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之前,沒有偵查機關許可,律師是見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想要請律師只能在審查起訴階段彼此才有會見權利。
所以,能說出這種話的人,都是什么樣的心理?
1、電視、電影看多了,分不清現實和虛構。這種人總覺得如果犯了錯,學電視上演的那一套來對付警察,對方就會拿自己無可奈何,因為每個人都有保持沉默的權利,如果自己不認罪,警察也拿自己沒辦法。
2、覺得可以借用律師來逃脫法律的制裁。很多有錢人會有自己的私人律師,或者有專門的法務專員替自己做事,在他們眼中,這些律師更加懂得法律,知道如何“鉆”法律的空子。所以,一旦出了事,他們第一想到的不是認錯,而是找幫手來幫助自己逃脫法律的制裁。
3、無知的法盲。還有一部分人或許有點法律意識的,或者二進宮的,他們知道律師第一時間律師介入才會取得良好的辯護效果。但是如果真的問他們懂不懂法律,他們又說不出理所當然,所以還是不懂法,覺得用這種說法可以威懾住警察,但殊不知警察初步抓人時,犯罪嫌疑人這個時候沒有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的權利。說出這種話,除了讓自己的處境更加尷尬之外,還會讓辦案的警察們更加生氣和惱火。
如果不小心犯了錯誤,什么情況下可以請律師來幫自己辯護?
很多人在自己遭遇了官司的時候,都會第一時間花錢請律師幫助自己,畢竟對于律師來說,法律知識他們比我們要懂,所以會選擇委托律師來替自己進行辯護。
那么,在什么情況下我們可以請律師來幫助自己呢?
1、如果是普通的民事訴訟,可以隨時請律師。一般的民事糾紛案件有很多,大多數都是跟經濟掛鉤的,比如欠錢不還、夫妻之間的婚姻財產糾紛、離婚糾紛、雇主與雇員之間的勞務糾紛等,這種情況下是說出那句“我的律師馬上就到”的話沒有任何毛病。
2、對于那些法律知識匱乏的當事人,此類當事人在應訴的時候不知道該如何正確表達自己的意愿,一旦上了法庭,完全跟不上法官的節奏,互相都理解不了對方的意思。這樣的情況就需要請律師來幫助自己,代替自己表達和陳述。
3、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話,你可以在第一次被公安機關訊問或是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聘請律師。第一次訊問就是警察叫你去做筆錄的那一天;采取強制措施之日就是你被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或是取保審候的當天起,這個時候可以找一個比較靠譜的律師來幫助自己做辯護。
結語。
總而言之,成年人要為自己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事負責,犯錯了,就應該為自己的錯誤勇于承擔責任。在法治環境越來越透明的今天,無論是家里有錢還是沒錢,就算是請來了律師為自己辯護,法律也不會放過任何一個漏網之魚。
一般來說,能對著警察說出“我的律師馬上就到”的人無論是喝醉了,還是真的有實力請律師團隊,都不要妄想著可以借助律師來逃脫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
所以能說出這種話的人,是沒有檔次的人。生活中我們還是該做一個遵守法律法規、知法懂法的好公民,不給社會添亂,不給人民警察們添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