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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付不起補課費的家長,舉報他人補課,是道德問題還是心理問題?
答:首先是補課問題也要分是社會辦學機構還是在職教師在補課,不要一上來就叫窮什么付不起補課費而偏離了是哪個在補課的主題;關于補課的問題對與不對,國家教委有文件明確作了政策性規定,個人就不多贅言了,個人認為:補課是雙向的個人意愿的供需關系問題,需求方的家長想把自己的孩子學習搞好,利用休息時間把孩子送到老師那兒去補課;供方的老師是利用休息的時間來為學生補課的,既然是國家規定休息時間,老師也是個社會的自然人,也有家庭也要帶孩子和做家務,沒有任何義務來犧牲個人的休息時間來幫任何人的孩子補課,講明了供需雙方存在的利益關系之后,也就是講供方的補課費的收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所得,合情合理還合《勞動法》有何不可?
其次是有極少數的個別家長的心理扭曲,見不得任何比自己好的“吃不著葡萄講葡萄酸”心理,還有就是不勞而獲的極端自私的即得利益者道德綁架者的小人心理在作祟,只要是對自己無利、看著不順眼的事都要舉報,有沒有事實有沒有證據是另外一回事,付不起補課費只是一種托詞和借口而已,純粹是種既想讓自己的孩子休息時間到老師那兒去補課既不想給錢又想自己休息快活不帶孩子的極端自私無聊的即得利益者思想在作祟,記得去年不是有個別家長在網上發文,提出了要求國家規定老師的休息日全部用來義務免費為孩子補課的奇葩要求嗎?對有這種奇葩想像力的人只能說是無知無聊再加上一個無賴,其他的形容詞實在找不出來了,只能到此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