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75歲了,想再找個老伴,關鍵看是什么情況。
如果公公是一個人獨居,不會做飯,不會洗衣服,家務沒有料理,飯都吃不到嘴里,那么做子女的就沒有理由阻止公公找老伴,明顯的老人是需要有一個女兒在身邊幫他做家務,不找老伴,找保姆管吃管住還要給開工資,找個老伴管吃管住就行了。
曾經在法律節目中聽到一個案例,老人因為老伴過世,自己一個人生活,從年輕到老,都沒有做過家務,所以需要有一個人幫自己料理家務。老人已經找到一個老太太,對方也愿意跟老人生活在一起,但是老人的兒女就是不愿意。老人很為難,所以咨詢律師。
律師給老人的建議是,好好跟子女溝通,因為即使找了老伴,最后兩個人都沒有能力照顧對方的時候,還是要依靠各自的子女養老,所以不要跟子女把關系鬧僵了。
如果說老人單身,但是有兒女經常在身邊陪伴,給老人做飯洗衣服等,那么就沒有必要讓老人找老伴了。
西北某地有一個老人,年輕的時候是醫生,工作了一輩子。老伴是家庭主婦,照顧了老人一輩子。老人有兩個兒子。以前跟小兒子一起生活,因為大兒子夫妻倆都在外地工作,家在外地,所以老伴過世后,老人還是跟小兒子一起生活。
原本小兒子和兒媳就在本地上班,孫女正在上中學,老人住在小兒子家里不是問題。后來小兒子調到相鄰的一個市里去當領導,老人在家里就不方便了,所以兒子帶著老人去上班。
周一早晨兒子帶著老父親去單位,兒子下班親手給老父親做飯,洗衣服。晚飯后陪著老父親出去散步。周五下午又帶著老父親回家休周末,這樣的生活已經過了兩年多了。
老人自己覺得他是小兒子的累贅,所以想找老伴。兒子明確告訴老人,如果想找一個陪您說話的異性朋友可以,如果只是想找一個伺候您的人,那就沒必要了。有兒子在,就不會讓您受罪。
多數老年男性想找伴侶,都是想找一個伺候他的人,并不是因為愛情,所以,具體情況具體對待,總是不要讓老人生活困難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