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所說的現象存在嗎?
可能存在個別家長不同意,個別班級沒有開展延時服務,不可能整個學校都沒有開辦延時服務!
如果,真如你所說,整個學校都沒有延時服務,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本學期全國義務階段中小學全面推開延時服務,這是國家的方針政策。廣大中小學教師,可能情非得已,但還是頂著各種壓力,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參與到這項教育改革中!
但是,延時服務,原則上采取自愿原則:尊重學生意愿,尊重家長的選擇!
如果是家長的和學生的問題,學校和老師不能強迫。如果一個學校的家長都拒絕,延時服務就不可能進行下去。那學校不存在違規!
反之,如果學校沒有開展延時服務,是學校或老師人為的因素,那么可能存在違規!
延時服務伊始,有個別學校或老師有抵觸情緒,出現老師給學生做工作,不要報名。甚至學校暗示班主任,組織學生報名參加延時服務。
如果真的因為人為的原因,整個學校都沒有開展延時服務,引起家長和學生的不滿,家長告發,學校一定存在違規!